返回首页

农贸市场消防验收标准?

104 2024-04-03 19:54 admin

一、农贸市场消防验收标准?

农贸市场的建筑应符合消防要求,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实施招商经营等工作;

应配置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和相应的监控设备,应建立和健全检查登记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农贸市场的管理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室内应配置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和干粉灭火器(或根据业态的不同由所在地消防部门制定便携灭火装备);

对农贸市场进行分区防火的设置,区与区之间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门、防火墙等进行隔离,并标明防火隔离带,防止任何占用行为;

按照市场规模应建设消防水池,根据市场的面积大小和消防要求,统一纳入总体规划设计;

有足够的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系统,各农贸市场应明确消防通道走向并以统一的标识加以指引,消防通道不得挪作它用

二、江西省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改造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是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民生工程内容,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满足群众便利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从2013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区菜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改造后的菜市场基本实现标准化,达到四个目标:硬件设施规范、齐全、设置统一,档口经营整洁、有序、科学分类,环境卫生干净、亮堂、全天保洁,公共服务公开、便民、保障有力。    二、建设改造重点    1.城区现有菜市场改造升级。    2.新建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化菜市场。    三、建设改造标准    (一)硬件要求    1.建筑结构:建设改造后的菜市场必须是室内菜市场,其中新建菜市场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2.通道:人流、物流通道宽敞,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3.地面:地面铺设防水、防滑、易清洗材料,保持地面整洁干净。    4.室内布局:商品分类科学,摊位整齐规范;摊位相对集中,生熟食分离,熟食区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有流水冲刷装置。    5.供水供电采光通风:市场内采光、通风良好,市场供水供电系统完备,给排水通畅,不积水、无异味,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    6.治安消防:在主通道、出入口等地方安装摄像头监控,配备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规范,并有专人管理。    (二)软件要求    1.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设置专门的管理办公室,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管理人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服务规范。宣传栏、服务台、投诉台、公平秤、检测间等服务设施齐全。    3.食品安全检测和可追溯。每天抽检部分农产品,当天公示结果,在摊位醒目位置公示所销售农产品的产地或来源地。    4.卫生保洁。市场每1000平方米经营面积至少配置2名专职保洁员,定期对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维护。各摊位的卫生保洁由经营户负责。    四、建设改造规划布局    1.区域布局:各设区市城区按照生活半径1.5公里左右、步行15分钟左右设置1个标准化菜市场。各县级城区按照生活半径2公里左右,步行20分钟左右设置1个标准化菜市场。    2.新建菜市场规划布局:依据常住人口每万人建1个600平方米以上菜市场的配置标准,各地统筹考虑老城区补点建设和新城区规划建设布局。鼓励新建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实行连锁经营。    3.业态布局:各地要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布局与中小规模的生鲜超市、社区菜店、流动售菜车结合起来,根据城市规划实际,为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做有效补充。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菜市场建设改造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涉及民生福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菜市场建设改造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城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2.加强规划引导。各级政府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菜市场(含生鲜超市、社区菜店)专项规划,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专项规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菜市场设置应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配套,凡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菜市场,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    3.加大资金投入。各地政府要加大投入,多方筹措建设改造资金,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菜市场建设改造的良好氛围。今年省财政已按照民生工程项目安排城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专项资金2000万元,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建设改造菜市场予以资金支持。    4.加强日常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标准化示范菜市场创建工作,形成标准化菜市场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水平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建设改造后的菜市场要进行绩效评估,加强对市场管理服务、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省商务厅对各地开展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要建立督查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评选一批群众满意的标准化示范菜市场。

三、农贸市场环保标准?

1、市场经营户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摊位、店铺整洁,货物摆放整齐,严禁跨门槛经营、占道经营,乱丢垃圾,乱泼污水。

2、市场经营设施完好,路面无积水、无垃圾,无乱拉、乱挂、乱盖、乱张贴、乱停车辆、乱堆放货物现象。

3、市场秩序良好,市场有明显分区指示牌,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摆卖,道路畅通,交易秩序良好。

4、市场供水及排水设施完善,上、下水道畅通、无堵塞,市场周围环境洁净,市场内及周边无垃圾堆积,无卫生死角。

5、市场设置垃圾桶(车)等垃圾收集容器,饮食、水果、农产品、禽类、肉类等容易产生垃圾的经营户,店前应设置密封垃圾桶。

6、市场设置专职管理员和投诉电话,市场明显位置设有公平秤。

7、市场设置专、兼职保洁人员,市场保洁人员统一佩带标志保洁,市场随脏随扫,垃圾日产日清。

四、农贸市场收费有标准吗?

国家对农贸市场的收费规定是:

1、农贸市场按规定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由买卖双方议价成交;有固定摊位的,也应实行明码标价。

2、市场管理部门应及时公布国家对某些产品规定的临时最高销售限价。

3、必要时可在市场醒目位置公布主要产品的参考价目表。

4、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市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将摊位费纳入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

5、加强对涉及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

五、菜市场类型划分的标准?

分类布局

场内大类商品应分行划市,果蔬、肉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干货食品、包装食品、调味品、粮油及其制品等应分区经营。清真食品应单设专柜、专间经营。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

食品摊位的设置应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鲜活食品和其它食品分开;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分开。

六、农贸市场收税多少依据是什l么?

《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划分大、中、小型集贸市场的年应纳税额(国税部门征收的税款,下同)标准为:年应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为大型集贸市场,年应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为中型集贸市场,年应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集贸市场。

二、集贸市场内未达增值税起征点户和免税户,应当按年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料。具体报送内容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对在集贸市场内经营的非独立核算的企业经销网点,主管国税机关应与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建立信息定期交换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交换一次征管信息,共同监控经销网点和场外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防止税收流失。

四、各省辖市局负责对大型集贸市场进行重点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起重点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大型集贸市场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自2005年起,应分别于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前向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报送《重点集贸市场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表式见皖国税函〔2004〕69号)和主要做法,便于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及时掌握重点集贸市场的生产经营和税收征管情况。

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标准?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我镇两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如下:

1、整理肉摊。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不准调换摊位和随时搬走摊位,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2、水果摊点。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严禁变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3、蔬菜类的摊点。严禁乱摆乱放乱占,按指定的地点不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4、豆腐卤肉摊点和老鸡老鸭等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5、各类鱼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6、群众上市卖鸡、鸭、鹅蛋的摆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7、群众上市卖鱼的,要求摆在固定卖鱼的地点位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

8、群众上市卖狗肉、羊肉、猫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点进行销售,严禁乱摆、乱占流动行为,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9、凡在我镇农贸市场收购的老板,必须按照我镇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收购,并在指定的地点不变,严禁流动收购,避免发生矛盾和交通事故,违者警告处罚。

10、对外来老板在我镇农贸市场卖食品、五金等行业的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和指定地点经营,否则严禁上市。

11、凡在我镇农贸市场经营者,各人搞好自己摊点环境卫生,严禁公民在市场内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物品。请用塑料袋装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违者警告处罚。

12、凡上市场购买、卖的顾客、大小车辆必须服从镇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停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违者警告处罚、扣车。

13、市场内有一名保洁人员,做到每天上午12时下午6时清扫市场内的卫生和周边地段的环境。

八、农贸市场摊位有关规则说明?

一、市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一)、市场内摊区划分标识明确,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

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

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

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现象;

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

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洁无残标。

(二)、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情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

2、摊位(门面)区标识明确,摊位(门面)及设施干净卫生,垃圾、杂物等装入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摆放整齐;

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整齐,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定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

1、监督经销商搞好“摊前三包”,摊前纸屑、菜叶等废弃物由经营户负责清理,严禁乱扔乱倒行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监督经营户两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扫除,洗抹摊面、摊架、经营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