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贸市场让商户自己值班合理吗?
我认为不合理。农贸市场的管理应该是有规定的,市场内的卫生,安全等都应该由市场的管理方负责。其它类型的市场也应该都差不多这样。如果让商户自己值班,那每一个商户都有人看自己的东西,这显然不合理,也不科学规范,容易出问题,且不好明确责任。
二、农贸市场经理岗位职责是什么?请大家说说,谢谢?
市场部经理全面负责市场部门的业务及人员管理,其具体职责是:
1) 全面计划、安排、管理市场部工作。
2) 制定年度营销策略和营销计划。
3) 协调部门内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
4) 制定市场部的工作规范、行为准则及奖励。
5) 指导、检查、控制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实施。
6) 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市场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
7) 拟定并监督执行市场规划与预算。
8) 拟定并监督执行公关及促销活动计划,计划安排年、季、月及各项市场推广策划。
9) 制定广告策略,包括年、季、月及特定活动的广告计划。
10) 对市场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分析,并为产品的开发、生产及投放市场做出准备。
11) 拟定并监督执行市场调研计划。
12) 拟定并监督执行新产品上市计划和预算。
13) 制定各项费用的申报及审核程序。拓展资料一个专业和健全的市场部应该具备强大的市场调研功能和能力。市场部是一个企业中营销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企业的营销组织由市场部和销售部组成。按职能划分,市场部负责拉近产品与消费者的心理距离,销售部负责拉近产品与消费者的物理距离。
三、农贸市场是属于政府机关还是国企?
农贸市场,就其本身而言,肯定不是政府机关; 农贸市场,是不是国有企业,这也是一个问题; 正常情况下,管理大型农贸市场的,往往会有政府官员,但这种官员本身的身份一般不在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肯定是企业性质,也可能是国有企业,也可能是民营企业。
四、农贸市场消毒管理制度?
1.一日一清洁
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市场经营者在 每日收市后,必须做到“三清一消”。
2.一周一大扫除,清洁与消毒并重
农贸交易市场经营者 每周收市后,要进行大扫除和消毒。
3.一月一大清洁,清洁消毒要彻底
市场经营者在 每月月底应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4.消毒剂配制、使用及作用时间
用10%含氯消毒粉 按1袋(规格20 g/袋)加入5000ml水中,搅拌混匀,用喷壶或喷雾器喷洒,作用 半小时。
5.个人防护要求
在进行清洗消毒时,要穿 长筒水鞋、戴口罩、防水长手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要注意场所通风(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清洗消毒结束后,将围裙、工作衣、用具等用按上述要求配制的消毒液浸泡半小时,用清水洗净晾干。
五、农贸市场网格管理职责?
1、网格管理员为网格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网格内的信息综合、便民服务、党建工作、综治维稳、宣传教育、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文体工作等所有业务。
2、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责任网格里服务对象和资源信息,成为本网格的“三活”:活户籍、活档案、活地图。
3、全面掌握网格内所有情况,做到“四清”:家庭情况清、人员类别清、区域设施清、隐患矛盾清。
4、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做到“五到家”:经常走访到各家、各类意见听到家、建立感情心到家、细致工作做到家、好事实事办到家。
5、积极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重复纠纷和其他事件,并做好民情日志。
6、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对于涉及面大、影响面广及当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乡镇或相关部门处理。
六、乡镇的赶集市场摊位受哪个部门管理么?
乡镇农贸市场推位哪个部门管理?
这个问题是一个政策性的规定。乡镇农贸市场的摊位是由县市场管理局及下属的乡镇中心工商所管理。乡镇农贸市场是一个乡镇农贸交易活跃农村市场的一个重要平台。为振兴乡村的伟大工程有举足轻重作用。
七、乡镇农贸市场管理属于哪个部门管?
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4、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农贸市场6s管理内容?
在超市化改造方面,将“6S”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引入农贸市场,通过“整理:要与不要,一留一弃;整顿:科学布局,取用快捷;清扫:清除垃圾,美化环境;清洁:清洁环境,贯彻到底;素养:形成制度,养成习惯;安全:安全操作,以人为本”等6个方面的管理,使农贸市场彻底摆脱脏乱差的历史形象。
九、农管局的职责?
应该是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有以下六点:1、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监督涉农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治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5、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农贸市场是事业单位吗?
农贸市场不是事业单位,但是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农贸市场管理中心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