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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三大农产品?

82 2024-05-10 05:09 admin

一、甘肃三大农产品?

甘肃省特色农业产品是:

1、瓜州蜜瓜。甘肃省瓜州县以盛产瓜果出名,早在唐代,就已使用“瓜 州”这一名称。

2、庆阳苹果。

3、武都花椒。

4、陇西黄芪。

5、陇西白条党参。

6、岷县当归。

7、苦水玫瑰。

8、定西马铃薯。

9、玛曲欧拉羊。

10、瓜州枸杞。

二、天水市麦积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第三十一条 征用集体土地,用地单位按如下标准支付被征地单位费用: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菜地、园地、水浇地、水田按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补偿。

征用旱地按三至五倍补偿。

上述各类土地压有砂面的,每亩可另补该地一至三倍的砂面费。

2、征用弃耕地,可按附近同等土地作物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补偿。

3、征用从未耕种过的无收益的土地,一般不予补偿。

4、征用林地、牧场、草原、渔塘、宅基地等的补偿标准,由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署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青苗补偿费 被征耕地上青苗的补偿标准为当季作物产值,无苗的按当季实际投入给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被征土地上的树木、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规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从协商征地之日起,抢种的树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

(四)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计算。

2、征用宅基地、空闲地、弃耕地以及荒地、荒山,不付给安置补助费。

3、征用林地、牧场、草原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署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征用城市郊区、工矿区、县城城关的菜地,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外,还要缴付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兰州市所属区、县按《兰州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地区按每亩三千元至八千元缴付。

第三十二条 年产值的计算方法,根据统计年报算出征地前三年的平均产量,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

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农副产品,按当地市场年综合平衡价格计算。

耕地的年产值包括该耕地上的各类作物有价值的主、副产品(如秸杆等)的产值。

第三十三条 被征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属个人的付给个人,属集体的付给集体。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被征地单位所有,应集中管理,列专户储存,用于发展生产、多余劳动力的安置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土地管理部门和银行、信用社负责监督。

第三十四条 计税面积的土地被征用后,应依法减免农业税。

粮油合同定购任务的调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因兴修小型水利占用计税面积土地的,不减农业税和粮油定购任务,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区)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第三十五条 因耕地被征造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被征地单位、用地单位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广开生产门路,妥善安置,并鼓励、支持自谋职业。

安置不完的,用地单位可申请合同制工人招工指标,选招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用地单位或其他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

在城市郊区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征地后被征地单位人均菜地在零点三亩至零点五亩的,每征一亩最多招一人;人均菜地不足零点三亩的,每征一亩最多招二人。

在产粮为主的地区,征地后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在零点五亩至零点七亩的,每征一亩最多招一人;人均耕地不足零点五亩的,每征一亩最多招二人。

第三十六条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一次征完或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零点一亩、又不具备迁村条件的,征地前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方可与农民协商征地。

征地报告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可将原有农业户口全部或部分转为非农业户口。

全部转户后剩余的零星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第三十七条 依法开采地下矿产资源造成集体所有耕地地面塌陷的,应由开采者负责整治,并对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不能整治利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作征地处理。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临时用地,应在已征地范围内解决;无法解决的,可提出借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并持与被借地单位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经批准方可使用。

借地不足十亩的,由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十亩至二十亩的,经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州、市或地区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超过二十亩的,经州、市或地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借期一般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长借用期限的,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借用期间,用地单位应按所借土地的年产值逐年予以补偿。

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工程竣工后,所借土地要及时归还,不得转让,并负责恢复土地原貌,或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十九条 国家建设用地,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征用。

用地单位须按征地费用总额(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的百分之三至四向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缴付土地管理费;使用荒地、荒山、河滩、戈壁等土地的,按每亩四十元至一百元缴付土地管理费。

兰州市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按征地费总额的百分之三收取土地管理费,其中百分之七十自留,百分之十和二十分别提交省、市土地管理部门。

其他县(市、区)按征地费总额的百分之四收取土地管理费,其中百分之七十五自留,百分之十和十五分别提交省、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费列为地方财政的预算外资金,用于土地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条 城市非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比照本章规定办理。

三、麦积区特色农产品?

花牛苹果

花牛苹果,甘肃省天水市特产,是指产于该市大部分地区的元帅系优良品种苹果,为中国国家地理 标志产品。中国的花牛、美国的蛇果、日本的富士,是齐名的世界三大苹果,但是进口美国蛇果上面总有一层厚厚的蜡,还是本土的花牛苹果更得我心,甘肃天水特产的花牛苹果个大核小,甜度高、果肉细腻,吃起来还有一种独特的馥郁香气。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气候条件,使天水成为亚洲更大的元帅系苹果——花牛苹果的故乡。

麦积核桃

麦积核桃,主要产于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麦积、三岔、元龙、伯阳、东岔、利桥等地,是麦积区经过长期培育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林果产品。麦积核桃大多为皮薄核桃,其中尤以“鸡蛋皮核桃”、“露仁核桃”为更佳,生长期较长,成熟较早,个小皮厚,粒圆壳薄,果肉饱满,油香可口,出油率高,格子少,实为干果中的上品。

麦积葡萄

“露浓压架葡萄熟,日嫩登场罢亚香。”对于水土丰饶、光照条件适宜的麦积区社棠镇柏林村来说,中秋节前后,正是葡萄大量上市的丰收季节,远近闻名的“下曲葡萄”就生长于此,这样的葡萄大丰收已经持续了30多个年头。葡萄是社棠镇柏林村的主导产业,近30余年来主要栽植的品种是“巨峰”葡萄,与下曲、郭坪、东家山等村集中连片形成了全国更大的山地鲜食葡萄基地——社棠镇中山流域万亩葡萄基地。

麦积花椒

果实成熟后呈鲜红色,粒大饱满,颗粒直径5—6毫米,油腺密生且凸起明显,干制后外果皮呈深红色,果皮开裂后部分呈梅花状,果肉厚,颗粒均匀,色红油重、香气浓郁,口感无苦味,麻味醇厚悠远,具有麦积花椒的特殊麻香味。麦积花椒辛热燥散,入脾、胃、肾经,有小毒而力较强。善温中散寒而止痛,并兼燥湿,治中寒腹痛吐泻;能杀虫,治虫积腹痛及湿疹阴痒。

麦积花蜜

中国天水是世界公认的蜜源黄金产区,中国唯一一个世界公认的蜜源黄金产区,中国唯一一个世界级蜜源地,符合国际通用的七大黄金指标。

天水是“养蜂鼻祖”姜岐的故里,在他之后,中国人才由上山寻找野蜂蜜变为驯化蜜蜂,令蜜蜂归巢造蜜。从东汉到今天,天水养蜂人坚持这姜岐的理念——土蜂山野放,采百花而酿。纯天然土蜂蜜是在深山里面放养的中华蜂蜂蜜。不经任何加工,没有任何添加剂,一般采用新型活框和传统木桶养殖(接近淘汰),蜂蜜生长的环境,必须在深山里面无污染的环境里才算是基本的纯天然,经蜜蜂本身酿造成熟的蜜。

四、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渭川小镇什么时间完工?

预计完成时间12月底,建设内容:依托渭河流域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建设特色文化小镇,主要建设渭川国学基地、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区、非遗文化展览与产品体验区、农产品博览区、鸳鸯玉蜉化区、传统武术展演区等,配套建设滨水酒店、餐饮街、物流中心、旅游接待中心、生态停车场、文化广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