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畜牧环保主题语?
以下是一些畜牧环保主题语的建议:
"绿色畜牧,守护蓝天碧水。"
"生态养殖,共创绿色家园。"
"畜牧发展,环保先行,共建美好未来。"
"科学饲养,环保养殖,守护生态健康。"
"绿色畜牧,让地球更美好。"
"环保养殖,助力可持续发展。"
"畜牧环保,人人有责,共建绿色生态。"
"珍爱地球,绿色畜牧,共享美好未来。"
这些主题语强调了畜牧业的环保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呼吁人们共同参与到环保养殖的行动中来,共同守护地球的美好家园。
二、畜牧用地最新规定?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当然,养殖场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还是不能建造,即便是建造完成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不然养殖场白建造了,不能进行养殖
三、环保巡查规定?
巡查过程中,对于具备环评手续但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要求其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复产;对于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我们还将进一步组织执法行动,对环保污染企业采取“两断三清”举措(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
四、环保验收规定?
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工程同时投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定进行验收。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
五、最新畜牧法规定?
以下是中国最新的《畜牧法》的主要规定:
1. 动物保护:规定畜禽养殖场必须保证动物饲养、处置过程符合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商品与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
2. 养殖场管理:要求畜牧场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和管理,分类施肥、科学用药和高效利用饲料,从根本上保护农产品质量和环境资源。
3. 疫病防控:规定养殖场应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全面开展免疫接种和疫情报告工作。
4. 饲草质量:规定禁止使用禁用饲草、农药、饲料添加剂和其他有害物质饲喂动物。
5. 处罚力度:加大对农业生产中屡教不改、失察失责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最高处罚金额可达三百万元。
以上是《畜牧法》的主要规定,对保障畜牧业科学化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六、环保噪音最新规定?
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是:
(一)根据2022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 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 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二)环境噪声检测及投诉
环境噪声检测测量仪器精度为 2 型及2 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
(三)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1、一般户外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 高度处。
2、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3、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 m~1.5 m 高。
环境噪声对人们的工作和休息危害较大,当人们遇到噪声问题困扰时,可以先请具有国家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对环境噪声或者室内噪声进行系统、科学地检测,在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后,如果发现其噪声确实超标,便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当地专门处理噪声污染的部门(如环保部)进行投诉,环保部门会按照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有关法律对噪声超标事件依法进行处理。
国家法定计量技术研究机构、拥有多项国家声学基准、四川省内最早申请到低频噪音检测资质的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声学研究所对广大公民提倡,国家标准对环境噪声的检测控制提供了标准支撑,一旦人们遇到环境噪音困扰,或者感觉自己的居所可能超过规定的分贝值时,广大业主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向相关具备检测仲裁资格的单位提出检测申请,相关单位也将依据国家标准参照检测,还大家一个宁静环境。
七、貉子养殖环保规定?
环保最关心的是远离居民区、水源地!
最好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走正规的养殖场手续,没问题,那样避免以后出现强拆的问题!私自圈地(自家耕地也不可以)、搭房间从法规上来说都不合理!其实养殖污染的问题主要是粪尿,处理好粪尿,其他的(气味、动物死尸)问题不大!
八、烘干塔环保规定?
必须安装脱硫脱硝设备使排放气体达到标准,才能使用。
九、太原烧烤环保规定?
一、自即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建城区范围内从事露天烧烤经营。从事烧烤经营的,应具备固定门店,全部入室经营,并按要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不得向外直排。
二、各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为露天烧烤整治责任主体。应推行联合执法、错时执法、延时执法,坚持“打早、打小、打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巩固一处,保持露天烧烤整治高压态势,做到整治无盲区、无死角。
三、对于无照经营、超出门店占道经营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未采取防控措施,产生油烟排放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予以查处。持证单位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予以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由市城乡管委联合市环保、工商、食药等部门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对城市管理中的不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予以媒体曝光。数字城管12319热线及时受理市民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太原市人民政府
十、2021东莞环保规定?
2021年,东莞市将通过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空气质量改善行动、稳步推进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巩固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