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鲜家禽怎么管理
生鲜家禽怎么管理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生鲜食材的需求越来越高,而家禽肉作为一种重要的蛋白质来源备受青睐。然而,生鲜家禽的管理对于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一些关键的管理措施,帮助您合理管理生鲜家禽。
1.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是生鲜家禽管理的重要一环。确保有可靠的供应商是关键。选择有良好声誉的养殖场和供应商,他们应遵循食品安全标准,并能提供健康、优质的家禽肉。
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也很重要。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交货,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在供应链中,准确掌握进货和销售数据对于库存管理和预测需求至关重要。
2. 货物储存和运输
正确的货物储存和运输对于生鲜家禽的管理至关重要。首先,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和湿度得到控制。家禽肉应在适宜的温度下存放,以防止细菌和病毒滋生。同时,包装也应坚固耐用,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
在货物储存方面,冷链物流是最佳选择。保持适宜的温度对于延长货物的保质期至关重要。定期检查冷藏设备的工作状态,并保持清洁和维护。此外,建立先进的库存管理系统,确保及时查找和取出货物。
3. 清洁和卫生措施
在处理和储存生鲜家禽时,严格的清洁和卫生措施是必不可少的。确保所有工作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并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日常清洁。消毒工具、设备和表面,以减少细菌和病毒的传播。
员工培训也是重要的一环。教育员工遵循正确的卫生和处理程序,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他们应定期接受卫生培训,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4. 品质控制
品质控制对于生鲜家禽的管理至关重要。建立严格的品质控制流程,包括从采购原料到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检测。
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确保家禽肉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检测微生物指标、化学成分和新鲜度等,以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消费者的期望。
5. 客户反馈和改进
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关注他们的反馈非常重要。建立客户反馈咨询系统,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负面反馈,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服务的评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改进和调整生产和服务流程,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结论
生鲜家禽管理是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键。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正确的货物储存和运输,严格的清洁和卫生措施以及有效的品质控制和客户反馈与改进,我们可以确保生鲜家禽的品质和口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二、蛋鸡育雏光照怎样管理?
由开始时的24小时光照维持三天,然后在一个月内逐渐减少至自然光照,也可稍微延长天数【看体重】。
光照强度,开始稍强,有啄癖就降低。
三、家禽屠宰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的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畜禽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畜牧兽医、卫生、环境保护、工商、公安、城乡规划、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民族事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畜禽屠宰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畜禽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畜禽。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农村居民屠宰自己食用的畜禽;
(二)城镇居民屠宰自己食用的家禽。
第五条 屠宰供清真食用的畜禽,除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 鼓励、扶持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鼓励向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推广质量控制体系认证。
第七条 鼓励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和畜禽产品经营者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成立专业化行业组织,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畜牧兽医、环境保护、卫生等有关部门,遵循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编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市区设置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应当严格控制。
第九条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选址,应当远离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避开污染源,不得妨碍或者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
第十条 设立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水源条件,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屠宰设备、冷藏设施和运载工具;
(三)有经考核合格的畜禽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并依法取得健康证明;
(四)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消毒药品和污染防治设施;
(五)有病害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六)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山区乡镇,设立供应本地市场的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应当有屠宰间、屠宰设备、经考核合格的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并符合卫生防疫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畜禽屠宰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会同同级畜牧兽医、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审查,经征求省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畜禽屠宰场所的书面决定。
畜禽屠宰场所建成竣工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竣工验收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报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颁发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并报省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应当持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不得出借、转让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
第十三条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应当建立畜禽进厂(场)检查登记制度。屠宰进厂(场)的畜禽,应当持有畜禽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畜禽屠宰的检疫及其监督,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畜禽屠宰的卫生检验及其监督,依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畜禽,并建立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畜禽屠宰同步进行。
肉品品质检验包括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检验内容包括:
(一)健康状况;
(二)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
(三)有害腺体;
(四)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五)有害物质;
(六)种公、母畜及晚阉畜;
(七)其他。
第十五条 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或者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并出具合格证明。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对病害畜禽和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由各级财政部门给予补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应当对病害畜禽和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六条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屠宰的畜禽来源、肉品品质检验及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产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二)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
(三)屠宰病死畜禽;
(四)为违法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屠宰场所、产品储存设施;
(五)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
第十八条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和从事畜禽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对未能出厂(场)或者未能及时销售的畜禽产品,应当采取冷冻、冷藏或者其他保证质量的措施予以储存。
第十九条 从事畜禽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和宾馆、饭店、食堂,应当销售或者使用定点屠宰企业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
第二十条 运输畜禽产品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专用运载工具应当有明显标志,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畜禽和畜禽产品应当使用不同的运载工具运输。猪、牛、羊、驴胴体应当实行密闭、吊挂运输;其他畜禽产品应当实行密闭运输,并使用专用容器盛装。
第二十一条 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应当对畜禽产品定点屠宰相关证明进行审验复核,复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畜禽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一)证、物不符的;
(二)相关证明超过有效期限的;
(三)相关证明及检测报告有转让、涂改和伪造嫌疑的。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检疫、检验设施建设,逐步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及时协调、解决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畜禽屠宰等有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记录、票据以及其他资料;
(四)查封与违法畜禽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畜禽屠宰活动有关的畜禽、畜禽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
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拒绝检查。
第二十四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屠宰工具和设备、非法屠宰的畜禽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从事畜类屠宰活动,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事禽类屠宰活动,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吊销其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有违法所得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六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或者生产条件和产品检验存在隐患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吊销其畜禽定点屠宰证书。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屠宰畜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
(二)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畜禽来源和畜禽产品流向的;
(三)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
(四)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
四、蛋鸡的管理方法?
雏鸡放入养殖场前需消毒,同时养殖场也需要进行全面的消毒管理。育雏期温度尽量控制在30-35℃,湿度在50-70%左右、光照在18-23h。育成管理:将病、弱、残鸡转移出来,转移时避免出现应激反应,光照控制在16个h。还要控制蛋鸡的体重,限制蛋鸡的采食量,减少脂肪的积蓄,来提高蛋鸡的品质。
蛋鸡是指饲养起来专门生蛋以供应蛋只的鸡,跟肉用鸡不同,人们饲养蛋鸡的主要课题是提高鸡蛋质量和保持或提高产蛋量,而并非提高鸡肉品质。鸡蛋是饲养蛋鸡的主要收入来源。
蛋鸡品种应该选择体质健壮,抗病力强,觅食力强,蛋质好,产蛋率高,而且粗饲,适应当地环境的本地鸡。
五、职工之家管理规定?
1、职工之家由医院总务科委托清洁公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2、职工之家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晚上19:00―21:30;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的须经工会领导批准。
3、职工之家主要为医院内部职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工会领导批准。
4、活动人员请爱护公共财物,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不能影响诊疗区的`正常工作。
6、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7、严禁赌博。
六、农村散养家禽管理条例?
一、散养的鸡、鸭、鹅、犬等家畜家禽所有人或管理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管理,将散养的鸡、鸭、鹅等家禽圈养,犬等家畜进行拴养。
二、不想继续养家畜家禽和犬类的村民,可将自家散养家畜家禽、犬类送至湖雾镇垃圾中转站,由镇政府集中处理,并给予补偿。
三、在禁止散养区范围内散养和禁止圈养区范围内圈养的鸡、鸭、鹅、犬等家畜家禽,将由湖雾镇政府组织的巡查人员按规定就地扑杀,不予任何补偿。
四、希望广大群众对禁止家禽家畜散养整治工作予以理解与支持,积极协助巡查人员的处理。对违反规定散养家禽家畜者,将根据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七、家禽喂养管理软件推荐
家禽喂养管理软件是针对家禽养殖业务而开发的管理系统,旨在帮助养殖户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同时更科学、规范地管理养殖过程。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家禽喂养管理软件,主要包括:
1. 饲养宝
饲养宝是一款适用于家禽养殖的综合管理软件,能够实现饲料配方优化、疫病防控、生长监测等功能。通过饲养宝,用户可以实现对家禽生产过程的全面监控,提高生产效率。
2. 养禽易
养禽易是一款专业的家禽养殖管理软件,具备饲料投喂管理、疫苗防疫、病害诊断等功能,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定制化设置,满足不同规模养殖场的管理需求。
3. 养禽管家
养禽管家是一款集合了饲料管理、疫苗排程、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的管理软件,支持手机APP和PC端使用,便于用户随时随地监控管理家禽养殖场的运营情况。
除了以上推荐的家禽喂养管理软件,市面上还有许多其他类似软件可供选择,养殖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养殖规模和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总的来说,合适的家禽喂养管理软件能够帮助养殖户规范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是现代养殖业不可或缺的利器。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为您带来对家禽喂养管理软件的更深入了解。
八、义工之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协会正常运作,故修订以下内部管理制度:
1、 所有会员有义务高质、高效完成协会所交予的任务。
2、 会员必须积极参与本协会的会议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向会长申报批准方可不到。
3、会内干部在要求参与的会议或活动中,若事先未请假或事后一天未向考勤人员补假(补假须经会长同意),而无故不到次数达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4、对于不遵守本协会会规或违反规章制度的会员视情节分别处以会内警告、留会察看、勒令退会、开除会籍等四种处罚。
5、会员在参加有关课程培训、会议及活动方面,若迟到、早退二次及请假3次计一次缺席,累计无故一次缺席予以会内警告,二次予以留会察看处分,超过三次给予勒令退会处分。因迟到或缺席造成重大比赛、活动等失误者给予开除会籍处分,凡一切被开除会籍的会员,报送校上级协会给予销案处理。。
6、凡参与本会期间受到会纪处分的会员(无特殊情况)视为自动退团。
7、凡未和协会协商而擅自退社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处理,并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第二章: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会各种认真负责,扎实肯干的干部,将在综合测评中评优并发放奖章。
第二条:对本会工作不能尽责,丧失工作热情或无能力继续工作的干部,经会长与各部长讨论决定后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第三条:协会干部的选拔本着重点培养和会员推荐的原则,择优选取任用。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协会的活动经费来源于企事业单位的赞助、捐助,学校各级的拨款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协会的运作。对于本协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第三条:协会遵守国家颁行的财务制度。
第四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会员公开一次。
第五条:本协会的所有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收支分别建立总账和明细账,账目清晰,帐据要相符。
第六条: 各部支出须经会长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财务部必须定期向会长报告财务状况和递交财务报表。
第七条:活动经费的开销由各部提交申请,经会长和各部长批准,会长签字后计划一定的经费,事毕将票据交由财务处核对保管。
第八条: 大型活动的活动经费预算须经全干会议民主投票通过。
第九条:经费预算中,必须写明使用项目各费用数额。
第十条:购买物品必须开据国家工统一的商业发票,否则不能报销。所有报销单据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记录和存档,方予以承认。
第十一条:协会内部成员若有偷取,侵占,私自挪用协会公共财产的情况,一经查出核实,开除会籍,并通报协会,给予严厉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会员,视其情节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会经费必须坚持节约、合理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等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本协会内部器材,统一由组织部与财务处负责人管理,协会内部器材只准本协会使用,原则上不外借。倘若借用,损坏由承借单位或个人负责修理或赔偿
第四章: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一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制度,定期或在开展工作之前召开全干会议商议决策。
第二条:各部门有独立召开部门会议处理协会部门事务的权利。
第三条: 定期或按实际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会员表彰大会。会员代表按相关规定组成。
第四条: 各部在具体实施某项活动之前,部长须向正、副会长上交计划方案,会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活动完毕之后,部长须向会长交工作总结,并由秘书处存档。
第六条:会长因事外出或不在时,由副会长代替会长行使权利,会长在时副会长则协调会长工作并抓各部思想工作。
第七条: 协会组织管理实行职权负责制。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受下级监督。
第八条:会长在协会内主要负责监督和协调工作。各部部长均负责本部的组织职能活动,会长有参与各部活动计划的义务,提出建议的权利,也有参与其他各部实践活动的自由。
九、优良蛋鸡品种和饲养管理要点?
及时淘汰病鸡与停产鸡
通过经常观察,及时淘汰病鸡与停产鸡,既可以减少浪费饲料,提高经济效益,还有利于及时发现与防治鸡病。比如:
①淘汰7月龄仍未开产鸡,这些母鸡一般表现是耻骨未开张,喙、胫黄色没褪,全身羽毛完整有光泽,腹部有硬快脂肪;
②淘汰开产后换羽早的母鸡。
2.经常观察鸡群
观察鸡群的目的在于掌握鸡群的健康与食欲状况,检出病、死、淘汰鸡,检查饲养条件是否合适。观察鸡群最好在清晨或夜间进行。夜间鸡群平静,有利于检出呼吸器官疾病,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鸡的粪便可以反映鸡的健康状况,要认真观察,然后对症处理,如巧克力色粪便,则是盲肠消化后的正常排泄物,绿色下痢可能是消化不良、中毒或鸡新城疫引起,红色或白色可能是蛔虫或绦虫病引起。
3、防止应激,保持环境稳定
良好而稳定的环境条件,对正在产蛋的母鸡十分重要。特别是现代优良品种,对环境变化非常敏感,任何环境条件的突然变化都能引起应激反应,如抓鸡、注射、断喙、换料、停水、光照改变、灯影晃动、新奇颜色、飞鸟窜人等,都可能引起鸡群惊乱而发生应激反应。
十、退役军人之家管理规定?
1、宣传贯彻执行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指导各居委会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各项活动情况,适时布置工作任务。
3、定期分析掌握本地退役军人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措施,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4、做好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拥军优属具体办法,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5、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接待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和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做到真实反映退役军人的心声和诉求。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好退役军人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7、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