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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全文?

256 2024-09-27 08:03 到农村去网

一、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全文?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进行期间需要完成宰前检疫这项基础工作,其流程分别为入场检查、待宰检查与宰前检查。

首先入场检查确定生猪的健康状况,检查的内容包含免疫资料是否齐全,生猪是否配电耳标等,在生猪健康检查完成后便可以进入进行待宰检查。

其次,在待宰检查环节中按照检查规范要求,在生猪待宰前的一周采用隔离措施,观察并记录生猪在其中的表现,将生猪各种表现与生猪患动物疾病后的表征进行匹配,完成初步判断后还需要借助触诊法、听诊法查看生猪是否存在健康问题。

比如,在待宰检查期间发现生猪体温超出正常范围为40.8℃,结合生猪体征初步确诊为猪肺疫,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诊断才能获知。

最后,待宰前进行生猪复检的工作,检查生猪各项身体指标,根据初步诊断得到的数据判断生猪的健康状态,同时根据生猪健康判断结果决定接下来的工作。

二、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

生猪屠宰肉品品质的检验规程一般包括:

1.受检生猪抽血检验;

2.内脏检查,检查肝脏、胃、肾脏及其他重要器官;

3.对于心、肺检查、活体微生物检查;

4.对肉品的外观、气味、质地及饱和度进行检测;

5.检测肉品中的重金属、抗生素和其他有害物质。

三、生猪屠宰场,生猪屠宰点,区别?

小型生猪屠宰点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取消其小型生猪屠宰点资格。

四、屠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以下简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或者快速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4.1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询问。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临床检查。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结果处理

  4.4.1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4.4.2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5.检疫申报

  5.1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受理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

  6.1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结果处理

  6.2.1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动物疫情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8〕22号)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2发现有猪丹毒、猪肺疫、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疫病症状的,患病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3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实验室承担。非洲猪瘟快速检测须使用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检测方法或试剂盒。

  6.2.2.4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5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视情况进行急宰。

  6.3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患病生猪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

7.同步检疫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血、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

  7.1非洲猪瘟快速检测

  7.1.1监督场(厂、点)方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规定开展非洲猪瘟快速检测。

  7.1.2快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继续实施检疫。

  7.1.3快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将阳性样品及时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

  7.2头蹄及体表检查

  7.2.1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本规程规定疫病引起的皮肤病变、关节肿大等。

  7.2.2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

  7.2.3放血后脱毛前,沿放血孔纵向切开下颌区,直到颌骨高峰区,剖开两侧下颌淋巴结,视检有无肿大、坏死灶(紫、黑、灰、黄),切面是否呈砖红色,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

  7.2.4剖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检查有无猪囊尾蚴。

  7.3内脏检查。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

  7.3.1心脏。视检心包,切开心包膜,检查有无变性、心包积液、渗出、淤血、出血、坏死等症状。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查心内膜、心肌、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及有无虎斑心、菜花样赘生物、寄生虫等。

  7.3.2肺脏。视检肺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肺实质有无坏死、萎陷、气肿、水肿、淤血、脓肿、实变、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等。剖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气管、支气管。

  7.3.3肝脏。视检肝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观察有无淤血、肿胀、变性、黄染、坏死、硬化、肿物、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寄生虫等病变。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胆管。

  7.3.4脾脏。视检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有无显著肿胀、淤血、颜色变暗、质地变脆、坏死灶、边缘出血性梗死、被膜隆起及粘连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

  7.3.5胃和肠。视检胃肠浆膜,观察大小、色泽、质地,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胶冻样渗出物和粘连。对肠系膜淋巴结做长度不少于20厘米的弧形切口,检查有无增大、水肿、淤血、出血、坏死、溃疡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胃肠,检查黏膜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坏死、溃疡。

  7.4胴体检查

  7.4.1整体检查。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等。

  7.4.2淋巴结检查。剖开腹部底壁皮下、后肢内侧、腹股沟皮下环附近的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检查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髂下淋巴结及髂内淋巴结。

  7.4.3腰肌。沿荐椎与腰椎结合部两侧肌纤维方向切开10厘米左右切口,检查有无猪囊尾蚴。

  7.4.4肾脏。剥离两侧肾被膜,视检肾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质地,观察有无贫血、出血、淤血、肿胀等病变。必要时纵向剖检肾脏,检查切面皮质部有无颜色变化、出血及隆起等。

  7.5旋毛虫检查。取左右膈脚各30克左右,与胴体编号一致,撕去肌膜,感官检查后镜检。

  7.6复检。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

  7.7结果处理

  7.7.1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

  7.7.2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7.7.2.1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的,按6.2.2.1、6.2.2.2和有关规定处理。

  7.7.2.2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厂、点)方对病猪胴体及副产品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

  7.7.3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出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7.8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

8.检疫记录

  8.1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

  8.2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

  8.3检疫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五、生猪屠宰应遵守哪些操作规程及操作要求?

  

1.生猪在从购买点运回屠宰场的时候,应该静养八个小时,生猪静养的地方每头猪的空间要开阔一些,让猪得到充分静养,其好处是生猪在运送的过程当中受到的颠簸及疲劳以及来到新环境的不适应都会影响到猪体内排出的霉素,如果不进行静养屠宰的话,猪肉的质量与进行静养的猪肉的质量有着很大的差别。  

2.生猪在进行屠宰前进行淋浴工序,从待宰圈内出来的时候,人工赶猪,用比较软的工具拍打猪体,这里要注意的是(赶猪道一定要宽一些让猪都能看到对方,主要是为了让猪不要过度害怕),在屠宰前一定要进行麻电,在这里可能出现的问题是,生猪在麻电过程当中断尾骨,为什么会出现这一问题,我这里就不解释了,请到本站内(产品知识)当中查看其原因及解决方案。麻电过程是必须要进行的,这一点主要为了让不能出现过激反应。过激反应的猪,体内会分泌一种霉(毒素)会影响到猪肉的质量。在这个环节麻电过程当中,主要提到一点的是,有很多人用到三点麻,但是出现的问题是,猪屠宰完后,猪胴本发紫并有出水现像。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就到(产品知识)当中查询,这里就不一一解释了。  

3.生猪进行刨毛前,烫池的温度要实行控制,不能过高。现在很多屠宰企业为了节省时间,把水温调的比规定水温要高,这样屠宰完后,猪肉发红,并且预冷效果也不是很好。  

4.同步卫生检疫,这一点在屠宰中保证肉品品质的不出现重大问题的关键,这里进行猪的内脏检疫,有病的生猪会经过流水线滑到病体间,屠宰企业应该进行细致的人工检疫,确保不出现病体猪流入排酸间,这样会影响到其他排酸的生猪。  

5.这里谈到排酸,在这里也说一下,一些小型屠宰企业如果没有安装急速预冷间的情况下,如果按规定要达到12小时。急速预冷情况下只需4小时左右。  主要方面就是这些,关于以后的冷藏等,这里就不首急说明了。这是笔者在一些大的屠宰场发现的问题,在这里说明一下,食品方面的安全健康,人身才会得到健康。放心肉工程需每一位公民监督,打击劣质肉品,打击非法屠宰。

六、生猪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产地检疫的检疫范围及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

2.检疫范围及对象

2.1检疫范围

《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规定的猪 。

2.2检疫对象

口蹄疫、非洲猪瘟、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炭疽、猪丹毒 。

3.检疫合格标准

3.1 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 。

3.2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的 , 来自符合风险分级管理有关规定的饲养场(户 ) 。

3.3 申报材料符合本规程规定。

3.4 按照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 ,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七、当前生猪屠宰企业如何盈利?

由于国内生猪养殖较为分散,单个养殖户的规模较小,而屠宰场受国家相关法规约束则相对集中,因此大多数屠宰场并不直接从养殖户收购生猪,而是有中介 机构在生猪养殖户和屠宰场之间进行运作。屠宰场在收到生猪后进行统一屠宰,屠宰后的生猪大多数再经过中介机构向零售客户销售。因此,此环节的分析也包括广 泛参与产业链的生猪收购和猪肉配送组织。

  生猪收购者的成本分析

  生猪收购者作为生猪养殖和屠宰场的中 间环节,既可以是个体户运营也可以是企业运营,但不考虑税收因素其大体的成本较为类似。生猪收购作为一个中介机构,成本基本可以认为均为可变成本,主要包 括人工、运费、检验检疫费和生猪收购成本。不同地域的生猪供给和需求不一样,因此不同地域的生猪收购价格也不一样,但从运输便利及成本的角度,通常也有一 定的运输半径,大概以不超过500公里,200公里左右更合适。以收购一车生猪130头左右,每头生猪重125公斤计算,每头生猪从收购到出售给屠宰场每 公斤加价1元,则收购者每头生猪的利润约在20元左右。对于收购方而言,运输过程中的损耗是成本的最大构成,包括生猪体重的下降或死亡,其次是生猪的运输 成本,然后是人工费用以及检验检疫费。生猪价格的高低对于生猪收购者而言没有太多意义,他们赚取的是中间价格,是一个价格的传递者。当然,其也可以通过压 低收购价格而以固定的出售价格销售给屠宰场而赚取更高的利润,这在生猪价格频繁波动的状况下更可能发生。对于产业链而言,生猪中介机构是纯粹的交易成本代 表,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考虑其成本影响因素,除非相关成本发生了大幅波动。

  图表1 生猪收购中介成本概算(一车130头计算)

屠宰企业的成本分析

  生猪屠宰企业从大型生猪养殖场直接收购生猪或从中介机构收购散养的生猪,然后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屠 宰企业的生产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两方面,前者包括厂房和设备投入,后者包括生猪收购成本、水电、人工、检验检疫费等。结合主要屠宰企业的投资数 据,大型屠宰场每头生猪的屠宰成本支出约为43元,其中能源支出占比最高,天然气和水电支出占成本的65%,其次是固定资产的摊销占20%,检验检疫的费 用支出约占10%,最后是人工支出约占5%。此处不考虑生猪的收购成本,无论生猪的重量如何,其成本的支出大多是以生猪的头数计算,因此在收购过程中,屠 宰企业更倾向于投入比最高的单体重量,比如100公斤左右。

  图表2 生猪屠宰成本概算(元)

屠宰企业的费用分析

  单纯的屠宰企业需要的费用支出较少,通常生猪中介机构即是生猪的出售方也是屠宰后猪肉的收购方,甚至部分小型屠宰企业只是单纯的收取屠宰手续费而不关心生猪的收购和猪肉的销售。因此,屠宰企业的相关费用支出较少,一般占比少于收入的5%。

  屠宰企业的收入分析

   屠宰企业的收入受屠宰的生猪数量、生猪的出肉率以及猪肉的价格影响。屠宰生猪的数量一方面受公司的产能影响,通常屠宰企业的产能利用率在60%以上则算 是较为良好的情况,80%则接近满负荷运行;另一方面受市场的生猪供应量影响,在供应量不足的情况下,企业的屠宰量也会受到一定影响。生猪的出肉率相对于 大型屠宰企业而言表现较为稳定,其在生猪收购过程中即已考虑该问题,并对不同的生猪给予不同的收购价格。猪肉的价格变动因素较为复杂,一方面受到生猪的收 购价格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猪肉市场的供需情况影响。另外,不同部位的分割猪肉售价也不尽相同,而不同的产品结构同样会带来不同的收入水平,屠宰场分割的 越细致则可能带来的收入越高,冷鲜肉的售价通常也高于热鲜肉。

  图表3 生猪屠宰后的产品分割比例

屠宰企业的利润影响因素

  综上,屠宰企业的收入受其产能、屠宰产品结构、猪肉价格影响,其中猪肉价格是最关键因素,产品结 构是其次;企业的成本则主要受生猪收购的价格、能源价格、固定资产投资、检验检疫费等影响,其中收购成本和能源价格影响较大;企业的费用支出较低,对企业 的盈利影响较低。从产业链利润的角度,能源价格和猪肉价格是这一环节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八、牛屠宰检疫规程?

牛屠宰检疫一般分为以下流程

一、

牛入场前检测疾病。

检疫对象8种: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鼻气管炎、日本血吸虫病。

二、检疫合格标准:

  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四、检疫流程:

  1.三查一询问: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畜禽标识;查检测报告;询问了解牛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2.临床检查:牛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3.检疫申报:场方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现场填写检疫申报单。

  4.宰前检查: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实施临床检查。

  5.同步检疫:头蹄部、内脏、胴体、复检。

  6.检疫结果处理: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不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做无害化处理。

九、生猪屠宰标准体重?

不同猪种适宜上市体重有较大差异。早熟易肥小型猪上市体重应小些,而大型瘦肉型杂种肉猪上市体重可适当大些。例如,北京黑猪90千克上市最好,而长白猪90~100千克屠宰为宜。

综合上述因素,瘦肉型杂种肉猪以100~110千克上市为宜,个别体型大的杂种肉猪可延至120千克上市,体重再大不合适。一些小型早熟品种以活重75千克为宜,晚熟品种以90~100千克上市为宜。

十、生猪屠宰的标准?

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宰前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实施淋浴、致昏、放血、脱毛或者剥皮、开膛净腔(整理副产品)、劈半、整修等基本工艺流程。

2、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验。肉品品质检验包括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有害物质、有害腺体、白肌肉(PSE肉)或黑干肉(DFD肉)、种猪及晚阉猪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