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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经营罪?

258 2024-09-28 01:39 到农村去网

一、垄断经营罪?

 一、垄断经营是什么罪

  非法经营罪。《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如何禁止垄断经营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三、垄断豁免情形

  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定正当性,这些协协则不受反垄断法禁止。所谓法定正当性,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豁免情形。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具有法定正当性的情形有: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1~5种情形,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才能够满足法定正当性要求。

二、生猪屠宰为什么会被垄断?

是因为在非洲猪瘟进入我国之前,我国生猪养殖一直是以散养户为主,最近今年受非洲猪瘟和行情的双重影响,散养户存栏量日渐减少,反而是集团化猪场,借助国家补贴和各种资本运作高速发展,存栏量和出栏量占比显著提高

三、什么是垄断经营?

垄断经营是指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经营方式。

1、自然垄断是指具有网络性经营特点的行业,如电网、自来水、煤气管道、电话等。对于这些行业,由一个厂商生产全行业产品的总成本比由多个厂商生产的总成本低,因此独家生产比多家竞争更有效率,更能够有效地向消费者提供廉价的商品或服务供给。

2、经济垄断是指经营者依靠经济实力、专利以及市场经营策略等取得的垄断地位。这种垄断是自由竞争和技术进步的产物,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对于经济垄断,只要它对市场公平性不构成威胁,各国均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

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涌现和成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竞争力。从美国政府对待微软公司垄断和捆绑销售行为案的态度可以看出,美国并不希望支解微软,因为那不符合其国家利益。

扩展资料:

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定正当性,这些协协则不受反垄断法禁止。所谓法定正当性,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豁免情形。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具有法定正当性的情形有: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1)~(5)种情形,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才能够满足法定正当性要求。

四、垄断经营是什么?

垄断经营就是某种行业的经营权被国家或者某个企业所垄断,这个企业处于垄断的地位,他们的经营就是垄断经营,他们有自主定价权。

不受其他行业竞争的影响,自身处于龙头地位,就算是受到了一些竞争,那些竞争力量也是微不足道的,不能影响到本体的业务

五、垄断经营是否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关于垄断市场经营的处罚规定如下:1、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2、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第五十条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扩展资料1、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2、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六、什么叫垄断性经营?

垄断经营是指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经营方式。

1、自然垄断是指具有网络性经营特点的行业,如电网、自来水、煤气管道、电话等。对于这些行业,由一个厂商生产全行业产品的总成本比由多个厂商生产的总成本低,因此独家生产比多家竞争更有效率,更能够有效地向消费者提供廉价的商品或服务供给。

2、经济垄断是指经营者依靠经济实力、专利以及市场经营策略等取得的垄断地位。这种垄断是自由竞争和技术进步的产物,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对于经济垄断,只要它对市场公平性不构成威胁,各国均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

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涌现和成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竞争力。从美国政府对待微软公司垄断和捆绑销售行为案的态度可以看出,美国并不希望支解微软,因为那不符合其国家利益。

七、独家经营属于垄断吗?

不一定,要看情况而定。

垄断行为具体包括:

(一)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另外独家经营也可以说是区域保护,你想,要是同一区域有密集的商家经营同一产品,就存在互相竞争的情况,结果就是比价格了,这是商家不愿意看到的

八、垄断经营特征认定标准?

  一、垄断行为的认定

  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

  二、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具体包括:

  (一)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垄断协议,也称为卡特尔,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和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形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下游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

三、而从当前经济生活的实际状况来看,垄断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行政垄断,即政府职能部门利用权力搞地区封锁或强制交易,让消费者买其指定的商品,这是目前最受争议的垄断。

(二)行业垄断,即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强制交易或限制竞争行为,这种垄断在铁路、邮政、水电、石油、电信、航空和金融等服务性领域广泛存在。

(三)经济性垄断,指自由竞争企业出现的垄断行为,此类垄断在一些竞争性的产业中比如彩电等领域也开始形成。

四、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没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晶,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九、垄断经营由什么部门管理?

 市场垄断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的工作职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交易领域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竞争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制定有关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竞争的法规制定。所以说,市场垄断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

十、垄断经营罪的认定标准?

经营者违反达成并实施以下垄断协议,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丶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为垄断经营罪。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