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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条例?

124 2024-03-06 00:34 admin

一、兽药经营许可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兽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兽药的监督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有效防治畜禽等动物疾病,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和维护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有效。

  第三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兽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所辖地区的兽药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从事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兽药生产企业的管理

  第五条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工程师、兽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及条件;

  (四)具有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五)非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兼产兽药者,必须有单独的兽药生产区。

  第六条 开办兽药生产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企业持《兽药生产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兽药生产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期满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发证。

  第七条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所需的原料、辅料及直接接触兽药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八条 兽药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注明"兽用"字样,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商标、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批准文号,写明兽药的主要成分、含量、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第九条 兽药分装必须有完整、准确的分装记录,在包装上注明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产品批号、批准文号、分装单位和分装批号,并附有说明书。规定有效期的兽药,分装后必须注明有效期。

  第十条 兽药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出厂。

  兽药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合格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经营。

  第三章 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第十二条 开办兽药经营企业,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企业持《兽药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期满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发证。

  第十三条 收购兽药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得收购。

  第十四条 贮存兽药必须建立和执行仓储保管制度,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 销售兽药必须保证质量,核对无误,并能正确说明兽药的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经营兽药的,必须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四章 兽医医疗单位的药剂管理

  第十七条 兽医医疗单位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兽药、兽医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兽药管理制度,加强药剂管理。

  第十八条 兽医医疗单位配制兽药制剂,必须具有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检验仪器,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兽药制剂许可证》。

  《兽药制剂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期满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发证。

 

二、什么叫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是指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获得的合法证书,允许持证单位经营兽药产品。持有该证书的单位可以从事兽药的生产、销售、储存等经营活动。该证书的获得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包括生产设施、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持有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保证其经营的兽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兽医卫生领域的正常运行。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表述应为:兽用中药、化学药品;兽用生物制品(应载明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或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兽用特殊药品(兽用麻醉药品、兽用精神药品、兽用易制毒化学药品、兽用毒性药品、兽用放射性药品等);兽用原料药。

四、兽药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需要哪些?兽药经营许?

1.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经营人员兽药(兽医)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复印件1份;

3. 企业经营场所、仓储证明(自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营业场所和仓储面积均不得低于30㎡)

4.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江苏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书》附:

(1).《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不需提供);

(2). 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3). 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4). 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方位示意图及内部平面布局图;

(5). 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6). 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7). 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江苏省关于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情况的自查报告;

  6.信用承诺书;

  7.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五、兽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公示?

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兽药经营许可证,在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后,由畜牧行政管理部的登记系统自动更新后,并自动公示于网络系统。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同于从事经营活动准入文件的营业执照,不需要专门从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因此,以上就是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六、怎么上传兽药经营许可证?

材料一:需要上传以下证件,《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至少上传一项方可提交审核。

材料二: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账户的名称(开户行和账号)且企业须提供开户主体与营业执照主体一致的对公账户、提供相应的经营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

七、如何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一、需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到畜牧局窗口申请领取《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同时提交:

1、申办书面报告;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登记表;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资格证学历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协议;

6、经营场所和库房地点和内部布局图;

7、设施设备清单;

8、管理制度及材料。

二、行政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接受并核查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齐全的核发申请表;

2、材料不齐全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三、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后上交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窗口将材料转交到畜牧局兽医医政股

四、兽医医政股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验收小组现场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1、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2、符合条件的,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五、已办理的审批材料交畜牧局兽医医政股归档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八、兽药经营许可证怎么查?

1.如果你知道需要查询的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进入中国兽药信息网,进入“数据查询”(打开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点击左边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直接在批准文号栏里输入批准文号就会得到,关于获得这个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的资料。

2.在不知道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前面步骤一样)依然是进入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查询,在“企业名称”里和“通用名”里输入你要查询的药物的生产厂家和兽药产品的通用名就能得到它的批准文号数据。

九、兽药经营许可证如何编号?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兽药批准文号是,兽药厂取得gmp证书后,到农业部申请某一具体药品的生产,后农业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格式为:兽药字(xxxx)xxxxxxxxx,开始四个xxxx表示批准文号下发年份,五年一换。中间五个xxxxx就是兽药厂生产许可证号。最后四个xxxx表示某一具体药品的代号。需要注意的是,统一药物,不同剂型或者不同规格这个代号都不一样。具体产品你可以到农业部组办的中国兽药信息网 查询。

十、兽药经营公示后多久发经营许可证?

兽药经营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发经营许可证。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向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注册登记兽药经营许可证,经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后,公示期届满,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就会为兽药经营者核发兽药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