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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制作?

116 2024-03-30 11:15 admin

一、执法文书制作?

执法文书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抽样记录,送达回证,立案审批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审批表等。

比如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

一是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

二是记录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号码;

三是记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是记录通知当事人到场及告知其权利义务情况;

五是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并要客观记录;

六是采取了强制措施的也要进行记录;

七是记录完毕,交当事人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

八是检查人员在现场笔录签名。

二、饲料添加剂,兽药需要怎么找工厂?

内容提要: 蛋鸡饲料添加剂有哪些?:为满足鸡的营养需要,完善日粮的全价性,以提高饲料利用率,促进鸡生长发育,防治某些疾病,减少饲料贮藏期间营养品质的损失或改进产品品质等,这类物质称为饲料添加剂。那么蛋鸡饲料添加剂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帮大家归纳了一些以供各位参考。

【蛋鸡饲料添加剂有哪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蛋鸡饲料添加剂有哪些?,欢迎大家阅读。为满足鸡的营养需要,完善日粮的全价性,以提高饲料利用率,促进鸡生长发育,防治某些疾病,减少饲料贮藏期间营养品质的损失或改进产品品质等,这类物质称为饲料添加剂。那么蛋鸡饲料添加剂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帮大家归纳了一些以供各位参考。

一、维生素添加剂鸡日粮中需要添加的维生素有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四种脂溶性维生素和9种水溶性维生素,包括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泛酸、叶酸、胆碱、生物素及烟酸。鸡配合饲料中的维生素添加剂是用化学和微生物学方法工业化生产的,性质和作用与自然界存在的维生素相同,按照特殊的药物制剂生产,应用效果优于天然维生素,贮存期的稳定性可以得到保证。这类添加剂可分为雏鸡维生素添加剂、育成鸡维生素添加剂、产蛋鸡维生素添加剂和种鸡维生素添加剂等多种,添加时按药品说明决定用量,饲料中原有的含量只作为安全含量,不予考虑。鸡处于应激环境时,如运输、转群、注射疫苗、断喙时对这类添加剂需要量加大。林地饲养,由于鸡在林地自由采食大量青绿饲料,一般不会缺乏维生素。

二、氨基酸添加剂天然饲料中氨基酸含最不平衡,虽然尽量根据氨基酸平衡的原则配料,一般不同饲料搭配,只能改善日粮中氨基酸之间的比例,还不能达到理想的氨基酸平衡。工业合成氨基酸添加剂可以提高配合饲料质量,降低配合成本。目前在配合饲料中广泛应用的氨基酸添加剂是蛋氨酸和赖氨酸。以大豆饼为主要蛋白质来源的日粮,添加蛋氨酸可以节省动物性饲料用量。豆饼不足的日粮添加蛋氨酸和赖氨酸,可以强化饲料的蛋白质营养价值,在杂粕含量较高的日粮中添加氨基酸可以提高日粮消化利用率。

三、中草药饲料添加剂中草药中的主要有效活性成分为多糖、苷类、生物碱、挥发油类、有机酸类等,具有调节动物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有些中草药还含有一定数量的蛋白质、氨基酸、糖、脂肪、淀粉、维生素和矿物质、微量元素等营养成分,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机体的生产性能。中草药作为饲料添加剂,毒副作用小,不易在产品中残留,含有多种营养成分和生物活性物质,具有营养和防治疾病的双重作用,受到广泛重视。中草药饲料添加剂具有天然、多能、营养等特点,可起到增强免疫作用、激素样作用、维生素样作用、抗应激作用、抗微生物作用等。在林地养鸡过程中使用中草药饲料添加剂,既能防病治病,又能保证鸡的品质和风味。也可以在林间人工种植一些中草药植物。

四、酶制剂酶制剂是动植物机体合成、具有特殊功能的蛋白质。酶制剂作为外源酶,能够弥补鸡体内内源酶的不足,提高营养物质的消化率。在鸡饲料中添加的酶主要是消化性酶类,应用比较广泛的有淀粉酶、蛋白酶、纤维素酶、植酸酶和复合酶制剂等。

五、微生态制剂微生态制剂是由动物体内的有益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人工筛选和严格培育,生产的用于动物营养保健的活菌制剂。微生态制剂的种类包括芽孢杆菌类、乳酸菌类、真菌、酵母菌类等单一菌种制剂和由多种有益菌组成的复合制剂。微生态制剂具有维持机体肠道菌群平衡,抑制肠道内病原微生物繁殖,提高机体免疫力等作用,通过饲料或饮水使用后能降低鸡的死亡率,提高鸡的生产性能,并且提高鸡肉、鸡蛋等畜产品品质。由于微生态制剂不含任何化学成分,没有使用饲用抗生素后导致鸡体内菌群失调,产生耐药性和药物残留等药物安全问题,是一种绿色、安全的饲料添加剂,符合生产优质、安全的生态畜产品的要求。应用微生态制剂应注意的问题:微生态制剂是活菌制剂,应注意避光、在干燥、低温环境保存,包装打开后应尽快用完。不要与抗生素或抗球虫药品配伍,应提前或停药后24小时以上应用。

六、驱虫保健剂主要指一些抗球虫药物。

七、防霉剂和抗氧化剂在饲料贮存过程中,防止脂肪酸败降低饲料营养物质,需要向饲料中加入抗氧化剂。防止饲料发霉变质,产生有毒物质,需要向饲料中加入防霉(腐)剂。生产中常用的抗氧化剂有乙氧基喹啉、丁基化羟基甲苯等,防霉(腐)剂有丙酸钙、丙酸钠、克饲霉、霉敌等。

八、增色剂为了改善畜产品外观品质,调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提高其商业价值,在饲粮中添加一些增色剂。应选用天然色素,保证肉、蛋品质。最主要的是胡萝卜素和叶黄素。鸡饲料天然色素主要来源于玉米、苜蓿、草粉等。

九、无公害生产中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进行无公害饲料配制,应严格遵守我国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的有关规定。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及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中规定的品种,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应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保护期内的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仅允许所列申请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生产。禁止《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外的物质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蛋鸡饲料添加剂有哪些?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了解更多最新关于蛋鸡饲料添加剂有哪些?相关内容,欢迎收藏蛋鸡饲料添加剂有哪些?,我们会持续不断更新最新的更多优质内容,欢迎阅读。获取更多欢迎关注:鸡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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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文书属于行政执法文书吗?

行政仲裁属于行政司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主要是指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裁决行为、行政调解行为、行政仲裁行为。

⒈行政司法行为是享有准司法权的行政行为,即以依法裁处纠纷为宗旨的行政司法行为;

⒉行政司法行为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司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在我国,主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裁决机关、及调解机关;

⒊行政司法行为的对象是和行政管理有关的行政纠纷以及民事、经济纠纷,这些一般都由法律给以特别规定;

⒋行政司法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依法行政的活动,即行政机关依法裁处纠纷的行为;

⒌行政司法行为不同程度地具有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行政调解的执行问题有特殊性)。但它对纠纷的解决一般都不具有终局性,所以原则上也具有可诉性,不服行政司法决定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四、执法文书是什么?

全称为“环境行政执法文书”,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活动过程中,依照特定的格式,经过规定的程序形成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特征:

1、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是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表达意志的体现,不是随意的个人行为。具体承办起草执法文书的人员称为撰稿人,撰稿人撰写完毕,要经过撰稿人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审核批准签发后,才能生效。

因此,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主体只能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均无权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主体必须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环境保护的职权和承担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各自管辖范围有一定的职权分工,因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根据管理的需要,在法定的职权内制发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任何超越自己职权范围而制发的环境保护执法文书不仅是无效的,如果因该文书给当事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2、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必须依照特定的体式。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体式,包括文体、结构和格式以及法律语言。

不同的内容有特定的书面形式和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必备的内容及专门的法律用语。环境保护执法文书要根据特定的内容和目的,选择与之相应的体例和格式,不能任意混用,该用复议类文书的,不能用行政处罚类文书,《决定书》不能写成《裁定书》等。

甚至用纸都有其特殊的要求,对制作文书所用纸张的大小尺寸、质量颜色等都有较严格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这种固定格式和用纸规定,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法定职权的权威性的要求,是依法行政的保障。

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对语言的要求不同于一般的文体,要尽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语,做到用语严密准确、庄重简洁、明了通畅。

3、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制作须经特定程序。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制作、发出机关是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文书的具体撰写人仅仅作为执笔者或执法人员完成执法文书的草稿,因此,撰写人撰写完毕,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最后定稿、制作完成。

有些文书如不履行法定程序,其文书即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五、兽药经营执法检查内容?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饲料执法。主要内容,动物防疫,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粪污污染等养殖生产方面的执法。

六、行政执法文书与司法文书区别?

司法与执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主体、内容、程序性要求、主动性四个方面。 主体方面 内容方面 程序性要求 主动性司法,被动性,“不告不理”;执法;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司法与执法 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主体、内容、程序性要求、主动性四个方面。

1、主体方面:司法,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及其公职人员;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2、内容方面:司法,对象是案件,内容是解决纠纷;执法,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内容比司法广泛。

3、程序性要求:司法,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如果违反程序,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执法,执法活动不如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要求严格。

4、主动性:司法,被动性,“不告不理”;执法;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七、执法文书范本适用原则?

本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定。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文书格式范本,结合执法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参考本文书格式范本制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定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本文书格式范本。

文书格式范本中“”表示其内容可进行勾选;选择“其他”的,还应当在随后的横线处填写具体情形。文书格式范本中的“/”表示制作文书时应在其前后内容中进行选择,同时删去其他选项。

制作、打印文书时,参照《党政机关

公文格式》。

八、行政执法文书设计原则?

1、主体: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法定性。

2、职权: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

3、内容: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文书本身的存在、文书规格以及文书内容构成的设计,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程序、形式由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一经形成,认真、严格地遵守。

5、特定效力,即行政拘束力。

二、行政执法文书的功能如下

1、主旨的鲜明性,文书格式都具有用途单一的特点。

2、材料的客观性,特别注意客观性、准确性。

3、内容的规范性,事项要求齐全,书写合乎规范;内容有统一要求,具备相应的要素。

4、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规范化。

5、解释的单一性,做到语言确切,运用文字符合单一解释的要求。

九、行政执法文书,公文用语?

全称为“环境行政执法文书”,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活动过程中,依照特定的格式,经过规定的程序形成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特征:

1、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是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表达意志的体现,不是随意的个人行为。具体承办起草执法文书的人员称为撰稿人,撰稿人撰写完毕,要经过撰稿人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审核批准签发后,才能生效。

因此,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主体只能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均无权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主体必须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环境保护的职权和承担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各自管辖范围有一定的职权分工,因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根据管理的需要,在法定的职权内制发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任何超越自己职权范围而制发的环境保护执法文书不仅是无效的,如果因该文书给当事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2、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必须依照特定的体式。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体式,包括文体、结构和格式以及法律语言。

不同的内容有特定的书面形式和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必备的内容及专门的法律用语。环境保护执法文书要根据特定的内容和目的,选择与之相应的体例和格式,不能任意混用,该用复议类文书的,不能用行政处罚类文书,《决定书》不能写成《裁定书》等。

甚至用纸都有其特殊的要求,对制作文书所用纸张的大小尺寸、质量颜色等都有较严格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这种固定格式和用纸规定,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法定职权的权威性的要求,是依法行政的保障。

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对语言的要求不同于一般的文体,要尽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语,做到用语严密准确、庄重简洁、明了通畅。

3、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制作须经特定程序。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制作、发出机关是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文书的具体撰写人仅仅作为执笔者或执法人员完成执法文书的草稿,因此,撰写人撰写完毕,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最后定稿、制作完成。

有些文书如不履行法定程序,其文书即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十、行政执法文书包括?

行为处罚决定书,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拘留决定书,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