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兽药储存的方式和原则有哪些?
各种兽药受潮后都会发霉、黏结、变色、松散、变形、有异味甚至生虫,完全失去使用价值。
有些兽药极易吸收空气中的水分,而且吸收水分后便开始缓慢分解成水杨酸和醋酸,产生浓烈的酸味,对畜禽胃的刺激性大大增加。
另外,空气中的氧气能使药物氧化变质。因此,养殖户存放兽药,无论是内服药还是外用药,一定要注意防潮。装药的容器应当密闭,如是瓶装必须盖紧,必要时用蜡封口。
二、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采购制度、配送制度、储存制度、结算制度?
河南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省进一步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的采购配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用药需求,根据省政府要求,依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分级监管工作机制 第一条 省级公开遴选招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包括具备相关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省级中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地区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的统一配送工作。第二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省级中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确定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配送企业;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省级中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确定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省级中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确定县(市、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自主选择配送企业。第三条 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实行省、省辖市、县(市、区)联动、分级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省、省辖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对确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管,严格药品采购发票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开展采购配送活动;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以及配送企业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核查处理;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及配送企业网上采购、货款返还、药品配送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临床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受理有关检举和投诉,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第二章 配送企业综合评价体系 第五条 对开展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配送工作的省级中标配送企业,按照《河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企业综合评价指标》(见附件)从药品质量保障水平、药物供应保障水平、服务能力和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评价。第六条 省级中标配送企业的考核评价工作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地区的省辖市、县(市、区)共同参与。原则上考核评价工作每年一次。第七条省卫生行政部门对综合评价前10名的配送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综合评价后10名的配送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2年位于综合评价前5名的配送企业,在通报表扬的基础上,各地要优先选择,对连续2年位于综合评价后5名的配送企业,取消配送资格,连续三年不得参加省级配送企业招标。第三章 违约违规行为处理 第八条 各地在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活动中,发现有下述不良行为的,应及时报省卫生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报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纳入省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的“黑名单”数据库。各省辖市、县(市、区)根据药品采购配送分级监管工作机制要求,可参照制定相应管理处罚办法。第九条 生产企业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列入“黑名单”,取消中标资格,连续二年不得参加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1、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2、恶意和虚假投标; 3、不按规定和时间保证药品供应; 4、提供不合格或不符合有效期规定的药品; 5、不按规定给配送企业开具发票; 6、向采购人提供各种“回扣”以及向科室和个人提供“开单提成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7、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第十条 配送企业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列入“黑名单”,取消配送资格,连续二年不得参加省级配送企业招标;对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1、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2、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 3、以非中标(入围)品种替代中标(入围)品种配送,或提供不合格的药品; 4、不按规定购货、开具销售发票; 5、不按规定进行网上采购配送活动(包括采购单响应、配送、退换货等); 6、向采购人提供各种“回扣”以及向科室和个人提供“开单提成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7、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1、不按规定程序选购药品; 2、不按规定零差率销售药品 3、在中标(入围)候选品种目录范围外采购药品; 4、采购的基本药物品种、数量未按规定通过药品网上采购系统完成(包括发送采购单、到货确认、退货等); 5、恶意和虚假订购; 6、收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种形式的“回扣”、“违反规定的赞助”等违纪违规行为; 7、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第四章 长效督导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建立省、市、县各级长效督导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地执行国家和我省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省级中标配送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三、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什么制度?
1、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
2、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审批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四、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拟经营兽药的单位,向市畜牧局医政药政科提出申请,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1、《兽药经营许可证》统一由市畜牧局兽药管理部门核发,各县(市、区)兽药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的审查和考核。
符合兽药经营条件的,将《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表》等有关资料报市兽药管理部门,由市畜牧局统一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五、个体兽药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个体兽药经营管理制度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由个体兽药经营者自行编制的,以确保兽药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建议您在制定个体兽药经营管理制度时,参考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法律法规遵守:制度应明确个体兽药经营者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例如兽药管理法、兽药管理条例等。
2. 质量控制:制度应包括兽药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3. 许可证管理:制度应规定个体兽药经营者需要持有合法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明确许可证的办理和管理要求。
4. 兽药库存管理:制度应包括兽药库存的记录、货物损耗、过期处理等管理要求。
5. 销售管理:制度应规范兽药销售的程序和操作要求,包括购药人员的核验、购药记录的保存等。
6. 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应要求个体兽药经营者建立兽药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兽药不良反应事件。
7. 培训和教育:制度应规定个体兽药经营者需要进行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请注意,个体兽药经营管理制度需要结合具体的业务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制定,建议您咨询相关法律和行业专业人士,以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六、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库房所有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定期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1、注意近效期的药品,凡距效期六个月的药品应另存放,并做好明确标志,按月上报,以防失效。
2、对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3、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其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二、药品库房储存环境的管理。
1、各库房的常温库,温度为0-30℃,相对湿度45-75%,并做好记录。
(1)水针注意防冻。
(2)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应放入冰箱冷藏,温度2-10℃,并做好记录。
(3)片剂注意防潮、避光。
(4)草药库注意防虫、防霉。
2、库房阴凉库温度为20℃以下,相对湿度45-75%,并做好记录。
3、各库房做好药品的防火、防盗工作。
三、各调剂室药品的储存管理。
1、调剂室人员每月定期对各柜组的药品进行检查,凡距效期三个月的近效期药品,要分区域单独存放,按月上报库房登记,防止失效。
2、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要求冷藏的药品应放入冰箱存放,温度2-10℃,并做好记录。
3、对要求避光的药品应避光存放。
4、草药应注意防虫、防霉,缩短检查周期。
5、片剂应注意防潮储存,水针应注意防冻储存。
6、各调剂室按要求控制好室温度,并做好记录。
7、各调剂室人员应每月定期检查药品外包装、说明书等事宜,注意药品外观质量。
8、各调剂室注意药品的防火、防盗。
七、大型餐饮食品储存安全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八、我国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什么制度?
我国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许可制度。
九、兽药如何出口?
兽药的出口需要符合国际贸易规定和目的国家的相关法规。一般来说,兽药的出口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取得出口许可证:在出口兽药之前,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出口许可证。该许可证是出口兽药的必要条件,可以在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部门办理。
- 确定目的地和合作伙伴:确定目的地和合作伙伴非常重要。您需要找到一个可靠的进口商或代理商,并了解目的国的法规和规定。
- 满足目的国的法规和规定:在出口兽药之前,需要满足目的国的法规和规定,包括兽药的注册要求、包装标签、生产工艺等。
- 检验和质量控制:在出口兽药之前,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际质量标准。
- 进行物流和运输安排:出口兽药需要进行物流和运输安排。确保产品的安全运输,包括运输方式、包装、运输文件等。
总之,出口兽药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满足目的国家的要求,需要仔细研究和规划。建议与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咨询,并了解目的国家的法规和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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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猪场兽药管理:如何建立科学严谨的制度?
猪场兽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猪场兽药管理制度是保障猪只健康和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科学合理的兽药使用能够提高生猪养殖效益,同时也关乎着畜产品的安全卫生。
建立兽药管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猪场应建立健全的兽药管理制度,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兽药购买与登记
所有购买兽药的行为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并且要保留购药发票和购药人身份信息。同时,要对兽药进行登记备案,明确兽药的种类和用途。
兽药储存管理
猪场应当建立专门的兽药库房,对不同种类的兽药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点和检查兽药的保质期和库存量。
科学合理的兽药使用
在兽药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兽药说明书进行使用,控制用药剂量和频次,避免滥用和误用兽药。
兽药残留检测
定期对猪体组织和畜产品进行兽药残留检测,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建立兽医档案
对猪场的兽医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兽医用药记录档案,记录兽医用药的药品、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监管。
通过建立科学严谨的猪场兽药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猪只的健康水平,保障畜产品的安全卫生,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猪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对您了解猪场兽药管理制度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