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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审批制度的概念?

119 2024-11-24 20:21 到农村去网

一、海关行政审批制度的概念?

海关行政许可概况

海关行政许可,是指海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与海关监督管理相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作为申请人,首先需要了解的是,行政许可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必须有上位法的依据,海关行政许可项目必须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海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海关行政许可。

海关行政许可不同于海关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但比行政许可范围更大,行政审批不是一个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过去我们把需要政府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同意的理解为广义上的“行政审批”。从行政管理角度,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审改组”)将行政审批界定为:行政审批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行政审批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审核、审定、审验、批准、同意、认可、准许、核准、检验、登记、注册、发放证照、事前备案等。

二、简述行政审批制度的特点?

1、以国家行政权力为基础,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具体运用;

2、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权益,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活动,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性质审批是违法、无效的;

3、是一个相对稳定又不断发生变化的行为规范过程,受其自身规律所决定;

4、是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必不可少的有效手段。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俗意思?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

在中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根据统计,我国现有15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审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国防、外交、 公安、经济、城市管理等20多个领域、50多个行业。

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正式成为WTO的成员的今天,而行政审批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在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来自国内外改革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

四、兽药gsp怎么审批?

        1、到工商注册公司或者个体经营,取得预备核准通知书就可以申报兽药GSP认证了。

  2、学习当地的兽药GSP要求,整理需要上交的资料。

  3、在确保经营场所和仓库面积足够的条件下,还有专业人员担任质量管理负责人或者质量管理员的资质要符合要求;然后按照要求完善升级仓库,做好分区等。

  4、按要求拟一套规章管理制度及其记录表格,我提供的服务都按照当地兽药GSP的评分标准量身定做的。这个非常重要,否则评审过程中缺陷项目就多,就不通过。

  5、必须整理好学习培训资料,我提供的资料非常完善,一看就指导准备准备,怎么填写。

  6、各种需要上墙的制度和标志,我提供的服务有写真输出资料,不需要任何麻烦就可以张贴。

  7、知道评审前一些准备工作和评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及其评审后及时写好缺欠项目的整改报告(只要缺陷项目不超过一定的数量就可以通过兽药GSP评审)。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一)合法原则。行政审批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关系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设定行政审批应当遵循我国的立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审批。鉴于目前有关立法还不够完善,国务院各部门可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和要求设定行政审批,并以部门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其他机关、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应当取消。

(二)合理原则。设定行政审批,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管理。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公正、规范的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应当通过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去解决。有关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事项,必须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对虽符合合法原则,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行政审批,也应当取消。

(三)效能原则。要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之间的行政审批职能,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加强并改善管理,提高效率,强化服务。一个部门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涉及几个部门的行政审批,应当由国务院规定的主要负责部门牵头,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后办理;实施行政审批要规定合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在限定期限内办结。

(四)责任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审批权时,要规定其相应的责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应当依法对审批对象实施有效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行政机关不按规定的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甚至越权审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对被许可人不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或者监督不力、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审批机关主管有关工作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原则。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审批权,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并建立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的制度。行政审批的内容、对象、条件、程序必须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行使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依法加强对被许可人是否按照取得行政许可时确定的条件、程序从事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六、ipo审批制度?

审批制

审批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审批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实行“额度控制”。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股票申请,经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证券监管机构核准发行额度后,可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从1990年至2000年,中国股票发行采取此种行政制度。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什么意思?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

在中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

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当务之急和重要抓手,破除既得利益集团阻碍,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能用市场机制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问题,都不允许行政干预。

八、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财务开支的审批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控制财务风险,规范内部管理,制定的关于开支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审批限额等方面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审批流程:明确所有开支审批的流程,对应各个审批环节的责任人,提高审批效率和准确性。

2. 审批权限:规定不同岗位的审批权限,对不同金额的开支设立不同的审批级别,保证审批过程严格合规。

3. 审批限额:设置不同类型的开支限额,确保合理控制各类支出,避免超支。

4. 支付方式:规定支付方式,例如使用公司账户进行开支支付,保证财务资金安全有效。

5.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防止财务风险发生。

总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是企业或组织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规范了开支审批流程,加强了内部审批系统的透明度和可控性,从而更好地保护了企业或组织的财产安全和稳健发展。

九、动火审批制度规定?

严格执行用为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早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操作。

现场动火按照动火级别进行申请和审批。二级动火应由施工管理人员在四天前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部门领导审批,批准动火期限一般为3D;复杂危险场所,审批人在审批前应到现场察看确无危险或措施落实才予以批准,准许动火的动火证要同时交焊割工、监护人;三级动火由焊割班组长在动火前三天提出申请,报防火管理人员批准,动火期限一般为7d。

用火审批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定位(层、段、档)、定人、定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焊割工动火操作中要严格执行焊割操作规程,执行“十不烧”规定。

监护人要持动火证,在配有灭火器材情况下进行监护,监护时要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十、怎样办理兽药经营审批手续?

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一、需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到畜牧局窗口申请领取《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同时提交:

1、申办书面报告;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登记表;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资格证学历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协议;

6、经营场所和库房地点和内部布局图;

7、设施设备清单;

8、管理制度及材料。

二、行政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接受并核查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齐全的核发申请表;

2、材料不齐全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三、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后上交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窗口将材料转交到畜牧局兽医医政股

四、兽医医政股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验收小组现场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1、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2、符合条件的,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五、已办理的审批材料交畜牧局兽医医政股归档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