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成立合作社?
要成立合作社,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成员:首先,需要找到5名以上成员,其中农民成员所占比例至少为80%。
2. 召开设立大会、起草章程:召开设立大会,全体成员讨论并起草合作社章程,确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营业范围等。
3. 办理登记手续、营业执照:按照《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等相关材料,办理合作社的法人营业执照。
4. 印刻公章:在公安局办理合作社公章,一般包括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等。
5.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携带工商注册执照等相关材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办理税务登记。
6. 办理农村经济组织登记:向农业局下属的农经办提交工商注册执照、合作社简介等材料,办理农村经济组织登记。
通过以上步骤,就可以顺利地完成合作社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合作社成立后要定期进行年检,确保合作社的合法运营。
二、怎样在农村成立养牛合作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申请筹建开业流程参考: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
(一) 操作流程:
(二)行政许可证事权划分
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1、银监分局辖区内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2、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三)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章程;
2、有10名以上符合本规定社员条件要求的发起人;
3、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在行政村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本;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理事、经理和具备从业条件的工作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农村资金互助社申请筹建,应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筹建申请书;
2、筹建方案;
3、发起人协议书;
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五)筹建工作程序
1.确认组建对象。银行业监管部门给予具体政策指导,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帮助组织推动,依据组建条件确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对象。
2.成立筹建工作小组。选择5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有投资意向,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在当地有一定威望,明确承诺作为组建发起人的农民和小企业法人代表,成立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小组,并推举1名组长,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并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和开业的申请人。
3.开展组建可行性研究。筹建工作小组应对当地经济金融情况、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分析研究,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拟定筹建方案。筹建工作小组应拟定筹建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领导组织、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权设置、股金认购、组织管理架构、机构选址、管理制度制订计划、理事、经理配备和从业人员配置等事项。
5.确定发起人。筹建工作小组应制定募股方案和发起人认股说明书,设置合理股权结构,按照公开、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征集发起人。发起人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6.预先核准名称。筹建工作小组在申请筹建前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先核准拟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名称。
7.申请筹建。在各项筹备工作完成且符合要求后,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局提出筹建申请,银监分局同意受理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银监局审批;银监局所在城市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局负责受理。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申请。申请人应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逾期未提交的,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收回筹建批准文件。
(六)报送程序及格式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报送格式及要求。申请书的主送机关为决定机关,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局”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分局”。筹建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银监分局,另一份报送银监局;开业材料一份,报送银监分局。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准A4纸规格,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书写,并装订成册。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页码相符。
申请人在拟设地银监分局辖区内设立贷款公司的,其申请筹建的主送机关为银监局,抄送机关为银监分局。申请由银监分局负责受理、审查,银监局负责审查、决定。申请人在拟设地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设立贷款公司的,其申请筹建的主送机关为银监局,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申请人在拟设地银监分局辖区内设立贷款公司的,其申请开业的主送机关为银监分局,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申请人在拟设地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设立贷款公司的,其申请开业的主送机关为银监局,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2.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关于申请筹建XX贷款公司的材料”或“关于XX贷款公司开业申请的材料”字样,申请材料须有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一般应两面印制。申请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页码相符。
3.上报的申请材料一式2份,受理机关1份,决定机关1份。受理和决定为同一机关时,只需上报1份。
具体的可以到信仁恒资金互助合作社软件
上面看
三、怎样在农村成立养殖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成立是要有一定条件的,需准备很多资料,是要到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的。恒农是专涉及合作社领域的,也许可以帮到你更多。
成立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
二、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
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
第一、筹备发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三、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第四、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第五、组建工作机制;
第六、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成立合作社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证件:
第一、申请书;
第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第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第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第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第六、住所使用证明;
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当将以上文件提交之后,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信息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四、光伏合作社怎样成立?
光伏合作社要依据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合作伙伴要求在五人以上,备具条件,要有合作社的章程,财务制度,选有理事长,监事长等,然后上报乡镇农经站审核,看是否具备了条件,然后带齐资料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县,镇农经部门备案。
五、怎样能成立养羊合作社?
代码证;起草章程:到你们县公安局指定的刻字店(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刻制合作社公章办理合作社都是大同小异,还要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需提交营业执照,农民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授权代理人办理到你们当地的县工商局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选举理事会,主要是跟当地的经管部门多沟通。
先要看一下合作社法,材料合规当场办理;3、税务证复印件;6、住所;4、监事长等、监事会及理事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2。1:召开设立大会;5、营业范围等:找到至少5名成员、确定合作社名称,将对公账号报税务局、注册资本,颁发营业执照;7: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是地税)六、红薯合作社是怎样成立的?
题目:关于成立农村合作社的请示 主送:(顶格写)某某乡或镇政府:
正文:(写目的和意义)如: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扩大规模化、标准化耕种范围,提高科学种养水平,经征询村民意见和村委会协商,建议成立某某合作社。
(另起一段写理由和作用)如: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村以蔬菜为核心的经济作物耕种已形成规模,年耕种?亩,总产值达到?元,基本具备了?水平,满足成立合作社的条件。成立合作社对于我村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可以;
二是;
三是。 鉴于以上所述,建议批准我们的成立合作社的申请。
(落款)某某村民委员会 (日期)二〇一一年月日
七、怎样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
伴随着国家政策改革,鼓励农村人返乡创业,农村人想要成立农村旅游合作社,首先要通过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有运营场地,资金和人员的配备!
当地要有特点,有旅游的地方,要有当地特色!
另外乡村旅游包含的有休闲娱乐;土特产、农副产品、中药材、 山野菜、果树花卉、蔬菜、种植、初加工及销售;野鸡、野兔、家畜家禽的养殖及销售;餐饮、住宿、农家垂钓、水上旅游(依法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还要多去农村旅游已经成熟的地方多多参观学习,学习一下他们的经营模式,旅游特色定位,给自己农村旅游定位一个比较有特色的地方,结合当地政府,让国家给与一定的扶持和鼓励!
农村旅游是一个朝阳行业,国家大力度扶持的产业,越来越多的城里人都想着来农村走走看看,只要有一定的特色,宣传到位,我相信一定会做好,做大,做强!
八、怎么成立合作社
怎么成立合作社
在当今社会,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形式越来越受到关注。它不仅能够提供一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还能够促进农民工的就业和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那么,怎么成立合作社呢?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成立合作社的基本步骤。
1. 调研和准备
在成立合作社之前,首先需要对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当地农产品市场的需求和农民工的就业情况。同时,还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成员名单以及合作社经营计划等。
2. 召开成立会议
在资料准备好之后,可以召开成立合作社的会议。会议上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来介绍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就合作社的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进行讨论。会议还可以选举合作社的负责人和监事。
3. 注册合作社
在会议通过成立合作社的决议之后,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注册合作社。具体的注册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缴纳注册费用等。同时,还需要申请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便进行后续的经营。
4. 筹集资金
成立合作社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向成员收取入股金和年费等方式来筹集资金。此外,还可以申请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和项目补贴,以减轻资金压力。
5. 确定经营模式
在成立合作社之后,需要确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可以选择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经营方式。此外,还可以通过与其他农业合作社或企业进行合作,共享资源和市场,提升经济效益。
6. 建立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对于合作社的稳定运营非常重要。可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和决策程序等。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纪检制度,以防止腐败和内部失职。
7. 开展经营活动
经过以上准备工作,合作社可以正式开始经营活动。可以根据经营计划,选择合适的农作物或养殖品种,投入生产,并进行销售和营销。为了增加销售渠道和提高产品附加值,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电子商务等手段。
8. 定期评估和调整
在合作社正常运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调整。可以通过对经营状况、市场需求和社员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以保证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成立合作社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规划。但是,只要认真对待并善于总结经验,相信合作社能够为农民工和农产品市场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九、怎样成立有规模的农业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的规模是发展起来的,不是一成立就有很大的规模。
所谓规模,体现在成员多,合作社经营性收入高,合作社成员与合作社业务交易高。
合作社成员多,只是衡量合作社发展的一个方面,关键在于这些成员有没有发挥作用,成员在精不在多。现在不少合作社讲起来成员很多,基本上都是以僵尸成员为主,这样成员再多都意义。
合作社经营性收入高,一般代表合作社可以提供的服务领域范围广,服务内容多。一些合作社基本上以牵线搭桥为主,自身没有业务经营,服务能力非常有限,不可能有高的经营性收入,也自然形不成规模。
合作社成员与合作社业务交易高,也就是说合作社真正为成员提供了切实的社会化服务,同等条件下,合作社成员优先选择与合作社发生业务关联。
合作社要发展,规模要扩大,其作用和价值才行凸显,带给合作社成员的实惠才能体现出来。
1.如何增加高质量的合作成员。合作社要想发展好,成员首先要自觉认同、遵守合作社章程,有共同的追求和价值观;合作社成员自身实力较强,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单靠小农户合作社是发展不起来的,合作社成员最好是职业农民为主。
2.如何扩大服务规模。合作社成员要出资,要聚焦合作社的主业,体现合作社自身比较优势,在市场上形成独特的竞争力,靠实力去说话。
3.通过联合和合作扩大规模。通过合作社的再联合,或者与其他经营主体成立联合体,报团取暖增强竞争力。从当前,合作社发展的现状来看,合作社联合社是合作社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联合社这种形式,可以在短时间内扩大规模,又可以避免合作社成员太多造成的管理成本和风险。一旦单个合作社的成员超过500人(粗略估计,不一定准确),基本上很难进行有效管理。非常有必要通过联合社来扩大合作规模。
十、怎样以村委会名义成立合作社?
答复如下:
一、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个人和单位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在农民集体土地的问题上,若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涉及农民集体土地的合同,是以村委会名义签还是以经济合作社名义签,需要看土地在农村集体内部的归属,归属于谁,就由谁签。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