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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磺酸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和应用

243 2024-11-21 12:41 到农村去网

一、牛磺酸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和应用

牛磺酸饲料添加剂的介绍

牛磺酸饲料添加剂是一种常用的动物营养保健品,最初被广泛应用于牛羊生产业。如今,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牛磺酸饲料添加剂也被应用于其他畜禽养殖领域。

牛磺酸的作用和功能

牛磺酸是一种重要的氨基酸,对动物的生长发育和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牛磺酸能够提高动物的免疫力,增强抗病能力,减少疾病的发生。同时,牛磺酸还能够促进动物的蛋白质合成,提高肌肉生长速度,改善肉质品质。

此外,牛磺酸还具有抗氧化、解毒和调节脂肪代谢的功能。它能够帮助动物更好地消化和吸收养分,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养殖过程中的能量浪费。

由于牛磺酸对动物的健康和生产性能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被广泛添加在饲料中,成为一种重要的饲料添加剂。

牛磺酸饲料添加剂的应用

牛磺酸饲料添加剂主要应用于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领域。在牛羊生产业中,牛磺酸饲料添加剂能够改善肉质品质,提高肌肉的出肉率。在家禽养殖业中,牛磺酸饲料添加剂能够增加肌肉纤维,提高蛋白质合成。而在水产养殖中,牛磺酸饲料添加剂能够改善鱼类的肉质和免疫功能。

此外,牛磺酸饲料添加剂也常常用于育种过程中。科研发现,适当添加牛磺酸饲料添加剂能够提高种畜的生育能力,增加寿命。

结语

牛磺酸饲料添加剂作为一种重要的动物营养保健品,在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它能够提高动物的健康水平和生产性能,减少疾病的发生,改善肉质品质。在未来的发展中,牛磺酸饲料添加剂还将发挥更大的潜力,为动物养殖业带来更多的益处。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本文您对牛磺酸饲料添加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能对您的养殖业务带来帮助。

二、牛磺酸在母猪饲料中的添加量?

牛磺酸在家畜饲料中的应用和报道很少。据报道,用添加0.15%牛磺酸的饲料饲喂妊娠母猪没有提高产子数、初生重以及0日龄~21日龄的存活率。但断奶后继续添加牛磺酸能提高子猪生长速度和饲料效率。

经研究报道,用添加牛磺酸的脱脂奶粉饲喂7日龄断奶子猪,到28日龄时对子猪的生长率和饲料效率没有明显影响。

卢福庄等报道,在以不含乳制品的基础饲粮中添加0.11%牛磺酸饲喂28日龄的断奶猪,发现断奶后10天的平均增重比对照组高0.5千克,但增重差异主要在断奶后5天发生,他们认为牛磺酸可能有抗断奶应激作用。

三、一百斤猪饲料可以添加多少牛磺酸?

可以加一百二十克的牛磺酸。

牛磺酸又称β-氨基乙磺酸,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可以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猪饲料中添加0.60%的牛磺酸,可减轻热应激对育肥猪的影响,缓解肠道屏障的损伤:恢复小肠的绒毛形态,改善空肠和回肠的隐窝深度与绒隐比。

四、牛磺酸钓鱼添加量?

这要看是在什么样的水,如果黑一点的水要少加或者不加都可以,如果要添加一般在0.5~1.5之间吧。

五、牛磺酸添加量标准?

关于这个问题,牛磺酸的添加量标准因具体应用和产品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牛磺酸添加量标准的参考:

1. 饲料添加剂:一般建议将牛磺酸添加到饲料中的比例为每吨饲料中0.05-0.1千克。

2. 营养补充剂:常见的牛磺酸补充剂剂量为每日500-2000毫克。

3. 运动营养补剂:牛磺酸在运动营养补剂中的建议剂量为每日1000-2000毫克。

4. 医学用途:根据具体疾病和患者情况,医生可能会根据需要调整牛磺酸的剂量。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牛磺酸添加量标准应根据产品说明、专业建议或医生指导来确定,以确保安全和有效性。

六、牛磺酸的用途和添加量:科学指导下的饲料生产

牛磺酸在饲料中的重要性

牛磺酸是一种非必需氨基酸,它在生物体内起着重要的生理功能。对于牲畜的饲料生产来说,添加适量的牛磺酸可以提高动物的生长性能、免疫力和繁殖能力,同时还可以改善肉质品质。因此,了解牛磺酸的用途和合理添加量,对于饲料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牛磺酸在饲料中的添加量计算方法

进行饲料中牛磺酸的添加,需要根据不同动物的需求量来确定。一般来说,牛磺酸的添加量是按照饲料总量的百分比来计算的。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牛磺酸的添加量一般不超过饲料总量的0.2%。因此,如果要确定一吨饲料中需要添加多少牛磺酸,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添加量(kg)= 饲料总量(吨) × 0.002

牛磺酸的添加注意事项

在添加牛磺酸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使用纯度较高的牛磺酸产品,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在饲料配方设计时,根据不同动物的需求量来确定添加量; 3. 注意饲料中牛磺酸的稳定性,避免与其他添加剂产生相互作用; 4. 定期检测饲料中牛磺酸的含量,确保添加量的准确性。 饲料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饲料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结语

牛磺酸作为一种重要的饲料添加剂,在饲料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理添加牛磺酸可以提高牲畜的生长性能、免疫力和繁殖能力,改善肉质品质,为饲料企业提供了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益。因此,了解牛磺酸的用途、合理添加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对于科学指导下的饲料生产具有重要价值。

七、牛磺酸诱鲫鱼添加比例?

用牛磺酸作为诱食剂,以0.2%、0.4%、0.6%、0.8%的剂量将牛磺酸添加到基础饵料中,以基础饵料为对照,以鲤鱼为对象进行诱食活性试验。

试验结果表明,牛磺酸对鲤鱼有明显的诱食作用,在饵料中添加牛磺酸后,明显改善水产动物对饵料的嗜好性,刺激水产动物的嗅觉、味觉、视觉、触角等感觉器官,提高食欲,促进采食,提高了饵料利用率。

诱食剂效果的好坏首先取决于动物对其气味、味道的嗜好,另一方面还与其浓度有一定的关系。本试验中,牛磺酸对鲤鱼的诱食作用随着牛磺酸添加量的增加而升高,其中以0.4%的添加量效果最好,但是当牛磺酸添加量超过0.4%后诱食效果呈现下降的趋势,也就是说,牛磺酸在饵料中的添加量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就本试验的结果而言,鲤鱼饵料中的适宜添加量为0.4%。

八、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生产许可证核发?

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资料流程

第一章总 第一条 为加强宠物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宠物饲料质量 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 产许可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申请从事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 产的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 企业应当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管理机 构。技术、生产、质量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负贵人,并不得互相兼任。 第四条 技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食品等相关专 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动物营 养、产品配方设计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五条 生产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食品、机械、化 工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 规、饲料加工技术与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等专业知识,并 —12 — 通过现场考核。 第六条 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食品、化工、生 物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 规、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原料与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等专业 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七条 销售和采购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饲料法规,并通过 现场考核。 第八条 企业应当配备 名以上专职检验化验员,并通过现 场操作技能考核。 第三章厂区、布局与设施 第九条 企业应当独立设置厂区,厂区周围没有影响产品质 量安全的污染源。 厂区应当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办公等区域分开。厂区应 当整洁卫生,道路和作业场所采用混凝土或者沥青硬化,生活、办 公等区域有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条 生产区应当按照生产工序合理布局,生产区总使用 面积应当与生产规模相匹配。 固态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有相对独立、与 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原料库、配料间、加工间、成品库和附属物品 库房。 —13 — 半固态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有相对独立、 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原料库、前处理间、配料间、加工间、灌装间 (区)、外包装间(区)、成品库和附属物品库房。 液态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有相对独立、与 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原料库、前处理间、配料间、加工灌装间、外包装 间、成品库和附属物品库房。 同时生产宠物、畜禽等其他动物饲料的,可以共同使用原料 库、成品库和附属物品库房。宠物饲料生产设备不得用于生产畜 禽等其他动物饲料。 第十一条 生产区建筑物通风和采光良好,自然采光设施应 当有防雨功能。 第十二条 厂区内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者设备。 第十三条 厂区内应当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入口处 有防堵塞装置,出口处有防止动物侵入装置。 第十四条 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和设施,应当设置警示标识 和防护设施: (一)配电柜、配电箱有警示标识,易产生或者积存粉尘区域 的人工采光灯具、电源开关及插座有防爆功能; (二)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 (三)压力容器有安全防护装置; (四)设备传动装置有防护罩; —14 — (五)有投料地坑的,入口处有完整的栅栏; (六)吊物孔有坚固的盖板或者四周有防护栏,所有设备维修 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有防护栏。 企业应当为生产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企业仓储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满足原料、成品、包材、备品备件的贮存要求,具有防尊、 防潮、防鸟、防鼠等功能; (二)存放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 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匹配,满足储存温度要求,密闭性能良好; (三)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有独立的 贮存间或者贮存柜; (四)使用新鲜或者冷冻动物源性原料的,有与生产规模相匹 配的冷藏、冷冻设施或者设备; (五)有立筒仓的,配备立筒仓通风系统和温度监测装置。 第四章 工艺与设备 第十六条 固态宠物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粉碎、配料、提升、混合、调质、 膨化、于燥、喷涂、冷却、计量、包装、异物检除等设备,并具有完整 的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 (二)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动态 —15 — 精度不大于 知,静态精度不大于 1%o; (三)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 7%; (四)粉碎机、空气压缩机、高压风机采用隔音或者消音装置; (五)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设备,投料口采用单点 除尘方式,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小料配制和投料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七)有添加剂预混合工艺的,单独配备至少一台混合机及相 应的除尘设备,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 锈钢制造,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 5%; (八)有新鲜或者冷冻、冷藏动物源性原料预处理工序的,单 独配备除杂、粉碎、均质、水解等设备; (九)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半固态宠物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 条件: (一)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粉碎、配料、混合、乳 、蒸煮、 冷却、计量、灌装、包装、异物检除等设备,并具有完整的电控系统; (二)小料配制和投料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三)有添加剂预混合工艺的,单独配备至少一台混合机并配 备相应的除尘设备,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触部分使 用不锈钢制造,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 5%; (四)生产罐头等具有商业无菌要求的产品的,配备相应的杀 —16 — 菌设备; (五)有新鲜或者冷冻、冷藏动物源性原料预处理工序的,单 独配备除杂、粉碎、均质、水解等设备; (六)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 下条件: (一)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原料除杂、配料、混合、成型、计 量、自动包装等设备,并具有完整的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 (二)有两台以上混合机,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 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 5%; (三)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设备,投料口采用单点 除尘方式,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小料配制和投料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五)有粉碎机、空气压缩机的,采用隔音或消音装 (六)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 以下条件: (一)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称 、加热、配料、搅拌、灌装、 包装等设备,并具有完整的电控系统; (二)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及管件使用不锈钢或者性能更好的 —17 — 材料制造; (三)加热设备有搅拌、温度控制和温度显示装置; (四)搅拌设备的搅拌速度可控; (五)小料配制和投料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六)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液态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 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 灌装等设备,并具有完整的电控系统; (二)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及管件使用不锈钢或者性能更好的 材料制造; (三)有均质工序的,使用高压均质机的工作压力不小于 50 帕,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使用高剪切均质机的均质转速不小于 2800 转/分; (四)配液罐有加热保温功能和温度显示装置; (五)小料配制和投料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六)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 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在厂区内独立设置检验化验室,并与 生产车间和仓储区域分离。 —18 — 第二十二条 宠物配合饲料生产企业检验化验室应当符合以 下条件: (一)生产液态宠物配合饲料的企业,配备常规检验仪器、万 分之一分析天平、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定氮装置、粗脂肪提取装置; 生产半固态宠物配合饲料的企业,还应当在液态宠物配合饲料企 业的基础上,配备恒温干燥箱、高温炉、真空泵及抽滤装置、高压灭 菌锅、培养箱、显微镜和样品制备设备;生产固态宠物配合饲料的 企业,还应当在半固态宠物配合饲料企业的基础上,配备硬度测定 仪、容重测定仪、水分活度测定仪、标准筛。 (二)检验化验室至少包括天平室、理化分析室、仪器室、留样 观察室;生产固态宠物配合饲料和半固态宠物配合饲料的,还应当 设立微生物检验室。各功能室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 天平室有满足分析天平放置要求的天平台; 2. 理化分析室有满足样品理化分析和检验要求的通风柜、实 验台、器皿柜、试剂柜;同时开展高温或者明火操作和易燃试剂操 作的,分别设立独立的操作区和通风柜,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仪器室满足分光光度计等仪器的使用要求; 4. 留样观察室有满足原料和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或者样 品架; 5. 微生物检验室具有符合要求的准备间、缓冲间、无菌间和超 净工作台。 —19 — 第二十三条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检验化验室应 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生产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配备常规检验 仪器、万分之一分析天平;生产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 业,还应当在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的基础上,配备恒温 干燥箱、高温炉和样品制备设备;生产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的企业,还应当在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的基础上,配 备标准筛。 (二)产品中添加维生素的,配备具有紫外检测器的高效液相 色谱仪;产品中添加微量元素的,配备具有火焰原子化器和被测项 目元素灯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产品中添加氨基酸、酶制剂等营 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配备满足添加成分检测要求的检验仪器。 (三)检验化验室至少包括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 观察室。各功能室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 天平室有满足分析天平放置要求的天平台; 2. 前处理室有能够满足样品前处理和检验要求的通风柜、实 验台、器皿柜、试剂柜、气瓶固定装置以及避光、空调等设备或者设 施;同时开展高温或者明火操作和易燃试剂操作的,分别设立独立 的操作区和通风柜,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仪器室满足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 的使用要求,高效液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分室存放; —20 — 4. 留样观察室有满足原料和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或者样 品架。 第六章附 第二十四条 在满足生产和质量检验要求的前提下,经省级 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审核同意,企业可以使用性能更 好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替代本条件中的相关生产设备和检验 仪器。 第二十五条 本条件规定的成套加工机组中,如企业生产过 程中不涉及相关工艺和设备,在申报材料和现场检查过程中可不 作要求,但因缺少相关工艺和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 生产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六条 本条件自 2018 日起施

九、牛磺酸在饮料中如何添加?

直接添加即可,一般饮品中牛磺酸含量极少甚至没有

十、普通饮料可以添加牛磺酸嘛?

普通饮料不能添加牛磺酸,只有功能的饮料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