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3月发布了《关于促进林业和草原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其中对于占用林地养殖的规定和优惠政策做出了如下规定:
严格控制占用林地养殖的总量和质量。要求通过实施林地退耕还林、草原退化治理等措施,逐步减少占用林地养殖的规模,同时加强监管,防止占用林地养殖对林业和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支持符合条件的占用林地养殖项目。要求占用林地养殖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还要考虑土地、水资源等方面的可持续利用。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给予税收、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优惠。
推广林牧结合和草牧结合模式。要求在合理利用林地和草原的前提下,发展林牧结合、草牧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养殖方式,促进畜牧业的绿色发展。同时可以通过租赁、流转等方式,鼓励农牧民参与林地养殖和草原畜牧业的发展。
总之,占用林地养殖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控制总量和质量,同时还可以享受税收、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在发展占用林地养殖项目时,需要考虑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畜牧业的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