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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代理怎么做?

102 2024-10-03 23:11 到农村去网

一、药品代理怎么做?

你直接和厂家说你要做你县的区域代理就可。

如果该产品在你县还没有人操作,你可以马上拿到代理权:厂家会给你开委托书,给你寄厂家的证照,质保协议,也许有的产品会交一定的保证金或者给你下年任务等。

有了厂家的委托、证照,你就可以和医药公司、医院直接做生意了。

二、药品代理流程?

谁说的不可以代理,我就是个人代理.代理时厂家回提供手续,有GMP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药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商标注册证、药品批准文号的相关文件、质量标准(报告书)、每批次的检验报告、价格批文、授权委托书、商品条码成员证书、质量保证协议。

除非你要代理的品种多,那样的话你销售时手续就会很麻烦.那样就需要挂靠一个医药公司

三、怎样做药品代理?

主要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找到需求,也就是你的客户;

二是找到供应商,也就是你的药品来源;

三是途径合法。

四、药品进口代理流程?

1.需要向货运代理提供中文参考名称、英文品牌名称、英文化学名称、制造商、原产地等信息。

2.货运公司给你一个报价。

3.确认后,签署代理合同,然后下单并支付全部金额。

4.货代公司在获得一次性进口批文后,会向国外药品供应商下订单。涉及填写《进口药品批准申请表》、药品检验等事项。

5.货物到达口岸后,货代公司将为您办理参比药品的备案和报关,并要求您提供委托人的合法注册证明和委托证明复印件。报关大约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6.最后一步,货代会把货物送到你指定的地点。

五、药品代理商的代理的条件?

下面这个是我在网上帮你找来的,希望能帮到你。

(一)已获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招标代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与开展药品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业务人员数量。

在上述业务人员中,应具有占职工总数15%以上的具有药事法律知识和药学知识的专业人员。

(四)有与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和资金;

(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办量及与从事药品招标相适应的专家库;

(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要求的其它有关条件。申请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在申请资格认定时应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六、药品代理好做吗?

我简单的说下

1.代理大厂的要钱多,小厂的不需要太多钱,1个品种就2,3千OK了

2.要是走终端销售(药店)要1个代理地区的医药公司,因为少数客户要求开电脑单。

3.医院的就难做点,要是才开始想赚这方面的钱,介意你还是先把客户对准终端

4.最重要的一点,希望我的回答是您最最满意的,谢谢

七、怎样找厂家代理药品?

答案:找厂家做代理药品生意,可直接打电话跟厂家联系,还可以亲自去厂家面谈。如果厂家同意,你可以拿到该厂家药品代理权。由厂家给你开委托书和厂家的证照。有了厂家的委托、证照,你就可以做药品生意了。

八、香港药品代理商?

香港政府注册授权批发商致泰药业,香港医务卫生署官网可以查询到注册信息,专业做药物批发和进出口业务的

九、药品代理需什么资质?

做药品代理需要的条件是:

1、有执照且具备相关服务资格:已获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招标代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2、和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3、有健全的机构组织和人员数量: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与开展药品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业务人员数量;

4、有相应的场地和资金:有与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和资金;

5、有编制文件和药品专家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办量及与从事药品招标相适应的专家库;

6、其他条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要求的其他有关条件;

7、具有纯销能力:想要成为省级药品代理的话一定是有纯销能力;

8、具备市场管理能力:省级药品代理还需要具备的是有强大的市场管理能力;

9、能负责招投标事项:必须在当地能负责招投标事项的,同时还要具备的是要有一定的市场操作思路;

10、具备强大的实力:省级医药代理要具备的是要有强大的实力,可以是公司或者是个人。

十、药品代理的申请条件?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 国药管市〔2000〕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第二章申报和认定 第六条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由申请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在征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完成资格认定工作并在15个工作日内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备案。第七条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获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招标代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与开展药品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业务人员数量。在上述业务人员中,应具有占职工总数15%以上的具有药事法律知识和药学知识的专业人员。(四)有与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和资金; (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及与从事药品招标相适应的专家库; (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要求的其它有关条件。第八条 申请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在申请资格认定时,必须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一)可以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执照; (二)有关业务人员数量的证明资料和中级、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及其药学专业人员情况的证明资料; (三)从事药品招标代理活动所用房产证明和相关设备、设施目录等情况资料; (四)从事药品招标代理所需相应资金的财务证明; (五)专家库名单及专家遴选方法; (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具备的其它证明资料。第九条 对经过资格认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然后,凭该证书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业务增项手续。经过资格认定并获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凡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代理药品招标业务。第十条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在承办药品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出示其资格证书。第十一条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二年。期满前2个月,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审申请。申请复审时,需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另外,还需要提交税务部门审核通过的财务报表和说明。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接到复审申请并在征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对符合条件的,重新换发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