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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什么?

226 2025-02-22 06:30 到农村去网

一、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什么?

滩涂,是海滩、河滩和湖滩的总称,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是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滩地面积。在地貌学上称谓“潮间带”。

由于潮汐的作用,滩涂有时被水淹没,有时又出露水面,其上部经常露出水面,其下部则经常被水淹没。

二、水域滩涂养殖补贴多少

水域滩涂养殖补贴多少——政策解读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海洋资源的重视和海洋养殖业的发展,水域滩涂养殖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许多养殖户希望了解养殖补贴政策,并想知道水域滩涂养殖能够得到多少补贴。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水域滩涂养殖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并提出一些建议。

1. 水域滩涂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水域滩涂养殖补贴政策是指国家对水域滩涂养殖户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和补贴,旨在推动水域滩涂养殖行业的发展,增加养殖户的收入。具体的补贴金额根据地区和养殖品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滩涂养殖主要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一级滩涂、二级滩涂和三级滩涂。不同级别的滩涂养殖户在补贴政策上有所区别。

一级滩涂养殖户可以享受最高的补贴金额,其主要养殖对象包括贝类、藻类等。这些滩涂养殖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养殖规模和品种类型申请相应的补贴。

二级滩涂养殖户可以享受较低一些的补贴金额,其主要养殖对象包括虾类、蟹类等。这些养殖户同样可以根据自己的养殖规模和品种类型申请相关的补贴。

三级滩涂养殖户的补贴金额相对较低,其主要养殖对象包括鱼类、蟹类等。同样,这些养殖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养殖规模和品种类型申请相应的补贴。

2. 如何申请滩涂养殖补贴

要申请滩涂养殖补贴,首先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和标准。养殖户需要具备养殖许可证和相应的养殖规模,同时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的养殖法律法规。

申请补贴时,养殖户需要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养殖户身份证明、养殖场地证明、养殖规模证明、养殖品种凭证等。这些材料是申请补贴的基础,齐全的材料有助于顺利通过申请。

养殖户可以通过当地农业部门或相关的养殖协会咨询具体的申请流程,并了解补贴政策的最新动态。在申请过程中,养殖户需要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并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

3. 养殖户应注意的问题

在申请滩涂养殖补贴时,养殖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 注意申请补贴截止日期,避免错过申请时机。
  • 保留好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 遵守养殖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操作要求,保证养殖的安全和质量。

4. 建议与展望

对于水域滩涂养殖行业来说,补贴政策的出台无疑是一项利好消息。这为养殖户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动力,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然而,养殖户在享受补贴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如何合理利用补贴资金,提高养殖效益,是每个养殖户都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我们建议养殖户在申请补贴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准备。了解自己所养殖的品种特点、市场需求和技术要求,提前做好养殖计划和市场预测。只有做到有计划、科学养殖,才能更好地发挥补贴的作用。

同时,养殖户还可以加强行业交流和学习,了解其他养殖户的成功经验和技术创新。通过互相借鉴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养殖效益。

总结

水域滩涂养殖补贴政策对养殖户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利益扶持措施。养殖户应积极了解补贴政策,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同时,养殖户要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利用补贴资金,加强技术学习和管理创新,提高养殖效益。

三、什么水域滩涂养殖证?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具体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

四、水域滩涂养殖界址标准?

水域滩涂养殖的界址标准通常是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滩涂养殖的界址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界限线确定:根据相关规定,界限线一般是指滩涂养殖区域的边界,通常以固定的地理位置或地物作为标志来确定。例如,可以使用浮标、标杆、界碑等方式来标示界限线。2. 界域面积限制:根据水域滩涂的经济、环境和空间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界域面积限制。这些限制可以是针对整个滩涂养殖区域的总面积限制,也可以是针对每个养殖户的个别面积限制。3. 相邻养殖区间距:为了保证养殖区域之间的相互影响较小,一般要求相邻养殖区之间有一定的间距。该间距通常根据养殖物种特性、水质要求、污染物扩散等因素来确定。4. 界限保护:为了保护滩涂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通常会规定一定的界限保护措施,例如禁止未经允许的人员进入养殖区域、限制非养殖相关活动的进行等。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水域滩涂养殖界址标准会因地区、物种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遵守。同时,应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管理部门的通知,以确保养殖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

五、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发放规定?

发放规定

1)养殖场地权属无争议纠纷;

2)养殖场地必须是经当地政府规划为水产养殖生产用途的水域,并领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承包合同)的有效文本;

3)养殖生产符合环境容量和养殖容量的要求;

4)兼有调蓄、行洪、航运、养殖等多功能的水库、江河、湖泊等水域滩涂,可在保证其他功能正常行使的情况下,发放临时养殖证;

5)取得水域、滩涂使用权的养殖者依法提出申请。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州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公示,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水域滩涂养殖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六、水域滩涂养殖证怎么办理?

办《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程序

1.养殖户提出申请,填写《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申请表》,同时提供水域养殖情况证明材料(当地村委会和镇加意见)。

2.经县(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审核,符合水域养殖规划的上报县(市)人民政府。

3.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4.县(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填发养殖使用证。

七、水域滩涂养殖方式工厂化养殖解释?

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辦法》共有二十八。除了農業部有明確規定的款以外,重點介紹一下以下幾:

第三,單位和個人使用全民所有(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的,應當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使用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的單位和個人,按本辦法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養殖證。

第五,養殖證的發放堅持合理規劃、生態優先、尊重歷史、合法生產、保持穩定、促進發展的原則,應當滿足防洪、生活及生產用水等各項功能,服從防洪、生活及生產用水調度。

第七,符合《萬寧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6-2030年)》,且不在《萬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萬寧市2019年禁養區水產養殖退出實施方案的通知》(萬府辦〔2019〕14號)確定退出的整口池塘四至範圍內的水域、灘涂,可以依法直接確定給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活動。

第八,在《萬寧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6-2030年)》出臺前已經從事水產養殖活動的水域、灘涂,按本辦法第七直接確定給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活動;或者由市農業農村局在徵求市相關部門意見後報市政府批準,確定給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活動。

第九,屬地鎮(區)政府要加強檢查,指導水產養殖項目建設單位和個人依法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完善環評手續。海水養殖用海面積300畝及以上的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執行《海南省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試行)》管理,連片聚集區養殖廢水實行統一收集、集中處理、設置統一排放口,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及完善環保基礎設施後,聚集區內單個項目由建設單位按規定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聚集區外養殖項目按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或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取水設施的設置要合法、合規,不得破壞岸灘原貌,影響生態環境。

第十,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由萬寧市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確認水域灘涂養殖權。

第十一,養殖證申請人確定

(一)屬於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由使用權人按本辦法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養殖證。

(二)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於養殖生產的,由發包方將水域、灘涂承包方案及承包水域、灘涂的詳細情況、承包合同等材料統一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再由承包方申請辦理養殖證。

(三)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用於養殖生產的,由承包方按本辦法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養殖證。

第十二,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市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域灘涂養殖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公民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三)從事海域灘涂增養殖的,需提供海域使用權證書;從事水庫水域增養殖的,需提供市水務部門等管理單位的承包合同書;從事陸域養殖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協議書(合同書)。

(四)從事海域灘涂增養殖的,需提供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從事陸域養殖的,需提供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五)申請養殖的水域、灘涂界至圖三份。

(六)依法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三,市農業農村局應當在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和實地核查。符合規定的,應當將申請材料在水域、灘涂所在地的村委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日;不符合規定的,應在書面審查和實地核查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五,《水域灘涂養殖證》核準的水域灘涂養殖權期限不應超過土地合同承包期限或海域使用權期限,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工廠化及設施漁業養殖不超過15年;

(二)水庫養殖不超過5年;

(三)海、淡水池塘養殖不超過5年;

(四)淺海灘涂養殖不超過5年。

第十八,養殖權轉讓和登記

(一)屬於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依法轉讓養殖權的,應當持原養殖證,依照本辦法規定重新辦理發證登記。

(二)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於養殖生產的,在承包期內採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水域灘涂養殖權的,不需要重新辦理發證登記。

採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水域灘涂養殖權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重新辦理發證登記。申請重新辦理發證登記的,應當提交原養殖證和水域灘涂養殖權流轉合同等相關證明材。

因轉讓、互換以外的其他方式導致水域灘涂養殖權分立、合並的,應當持原養殖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向原發證登記機關重新辦理發證登記。

第二十三,水域灘涂養殖權期限屆滿,水域灘涂養殖權人依法繼續使用該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的,應當在期限屆滿60日前,持養殖證向原發證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延展手續,並按本辦法第十二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因海洋功能區劃或水域灘涂養殖規劃調整不得從事養殖的,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期限屆滿後不再辦理延展手續。

(一)在養殖過程中使用違禁用藥物的;

(二)生產記錄、用藥記錄、銷售記錄未建立或記錄內容不規範,且拒不按要求整改的;

(三)在養殖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破壞生態環境和污染水體的;

(四)在養殖設施建設中影響水利工程設施安全的;

(五)被執法監督機構立案查處或下達整改通知書,未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應按養殖證的有關規定,合理利用水域、灘涂資源,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用藥,並自覺接受和配合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執法機構的檢查和監測。

第二十五,對違反水產養殖生產有關規定的,由市漁業執法機構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發證機關依法吊銷養殖證。

第二十八,本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八、农田能办水域滩涂养殖证吗?

如果是基本农田办不了,不许破坏基本农田,粮食安全

九、水域滩涂养殖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程序

1.养殖户提出申请,填写《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申请表》,同时提供水域养殖情况证明材料(当地村委会和镇加意见)。

2.经县(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审核,符合水域养殖规划的上报县(市)人民政府。

3.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4.县(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填发养殖使用证。

十、促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办证措施?

鼓励持证经营,合法经营,对未办证和不办证的用户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