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的婚礼习俗 各族婚俗
由于瑶族内部支系不同,婚姻文化也千差万别。但一夫一妻制是各地瑶族基本的婚姻制度。瑶族青年男女到了一定的结婚年龄他(她)们或父母就会通过恰当的方式选择伴侣。
婚前自由恋爱
瑶族男女婚前有充分的社交自由。他们一般通过生产劳动、节假日、参加婚礼、走亲访友、赶集等活动来结交彼此心爱的人。
有的求爱方式还很有特色,如有隔窗对唱、吊楼谈情、圩日择侣或伞下相会等。广东连南县的八排瑶盛行隔窗对唱。当地瑶家姑娘的卧室之前或之后一般都开有一个求偶的窗口,到了三更半夜未婚的小伙子点着火把或打着手电筒前来寻找姑娘对唱。不论小伙子来自远或近,相识或不相识,姑娘们都不会轻易打开房门。小伙子只站在窗外,与窗内的姑娘对唱,即自报家门,叙述身世,倾诉爱情。如通过对唱,彼此情投意合。小姑娘则把门打开,引情郎入室与父母见面,并热情招待,定下终身。
吊楼谈情的求偶方式盛行于广西金秀瑶山的拉珈瑶地区。这一地区的住房往往在主楼外设有一个吊楼,这一吊楼是专门给姑娘居住、绣花或谈情说爱的。小伙子晚上去找姑娘谈情说爱时,得从楼外往吊楼上爬;如果姑娘有意,她自然打开楼门,笑脸相迎,并拉小伙子一把。否则小伙子就会吃闭门羹。圩日择侣,即每逢圩日(有的地方每隔三天为一圩期)青年男女相互选择自己的意中人。
广西南丹县白裤瑶许多未婚男女青年,在圩日这一天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到圩场去寻找自己心中的“目标”;也有的成群结队地聚集于街头巷尾,选择自己的意中人。
白裤瑶青年男女求偶,女方要比男方主动。当女方看到意中人时,就主动向对方唱歌求爱,而且方式与众不同,他们双双对对面对面地站着,仅半尺之距,悄声而唱,情语绵绵,当唱到一定的时候女方就出其不意地夺走男方随身携带的雨伞、手镯或腰带之类物品,欢喜而逃,女跑男追,直到山野的僻静处才停下;如果男方不乐意与女方深交的,也出其不意地从女方手中夺回自己的物品而分道扬镳。如果女方有情,男方也有意,女方则把男方领到家里留宿数日,由女方父母考察其为人和劳动态度。如果女方父母觉得满意,男女双方就可以互相交换信物,表示后会有期。一般女方给男方赠送的是烟袋,男方给女方赠送的是银手镯或红丝线等。但这还不能算是订婚。订婚或者结婚还得经父同意。
伞下相会,是云南勐腊县的金门瑶谈情说爱的一种方式。即青年男女互相约定好时间、地点,到时大家聚集在一起进行对唱。对唱时,女方常常是把小阳伞遮着自己脸面。男方只听其歌而不见其面。当双方唱得情投意合时,男方才可以掀开女方的阳伞,双方就在伞下倾诉各自的情怀。如果钟情的,则互相赠送银手镯、腰带、挎包或丝线等礼物。再经一段时间的交往,感情至深,志同道合,则山盟海誓,而且女方还在男方的手臂上咬上一口,留下伤痕,表示对男方的爱慕和忠贞。
订婚
青年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之后,双方情投意合,就分别转告自己父母。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带上彩礼,即酒、肉、鸡或订金,前往女方家举行订婚仪式。订婚的内容主要是征求女方父母同意不同意姑娘与小伙子结为夫妻,要不要收身价钱,并商定办婚事的大致时间。订婚仪式告成,就由男方选择吉日良辰举行婚礼。
婚礼
瑶族婚礼有繁有简,形式多样。广西金秀拉珈瑶和花兰瑶的婚礼最为简朴。结婚时,男女双方都 不请客,不送财礼,也不敲锣打鼓,更不燃放鞭炮。同时,女方既不请客,也不做嫁妆,而且结婚仪式是在夜深人静时举行的。也就是在接亲那天晚上天黑时分,男方派几个女青年带上五斤猪肉、五斤酒和五斤大米,悄悄地到女方家去。女方的家人与接亲者同桌吃一餐便饭,就点着火把将新娘接到男方家去了。男方家人三更半夜与新郎、新娘和接亲者及几个近亲的长辈同桌吃一餐便饭,婚姻大事即宣告结束。
在广西三江县,老堡、文界一带地区的红瑶青年男女结婚仪式更是独特。他们是背着女方父母互许终身、缔结婚约、举行结婚仪式的。婚礼过后才派人同新郎、新娘带上两只鸡和十二斤喜酒前往女方家报喜,并赔礼道歉。女方父母只好默认这门亲事。实际上,女方父母不是绝对不知道,只不过是一种婚俗罢了。他们婚后,妻子“不落夫家”。每逢年过节或农忙时,丈夫才去接妻子回家住上几天。之后又返回娘家去了。等到妻子有了身孕,产前才到夫家生活。
拜堂仪式,在勉瑶中尤其盛行,且隆重。即结婚之日,男方派数位男女到女方家接亲;女方也派数位男女送亲去男方家。
拜堂之夜灯烛通明,堂屋摆着数张长方形筵席,亲朋满坐。新郎和新娘穿着民族传统盛装,新娘头一蒙着一块四方形的瑶锦,新郎和新娘站于厅堂中央(男左女右),面向神台,由司仪主持一十二跪拜礼。跪拜的主要对象是:拜祖父母,拜父母,拜叔叔伯伯和兄弟姊妹等。按辈受礼,逐一进行。每拜一位都要行一十二次跪拜礼。并给以敬酒。金门瑶接亲要唱“拦路歌”,当男方派10余位男女到女方家接亲时,要唱十几轮“拦路歌”。当接亲队伍把新娘接回新郎家时,得举行进门、合婚、认亲等仪式。第三天新娘和新郎则一起“回门”。在新娘家住上一个晚上,又返回新郎家生活。广东连南县八排瑶当新娘出嫁时,由先生公为新娘念瑶经、朗颂吉利语,由新娘的亲婶、亲嫂帮新娘梳妆打扮;新娘出门时,倒着穿草鞋走。
入赘
瑶族有“女大当婚,男大当嫁”的习俗。如在勉瑶或金门瑶地区,当女子达到结婚年龄时,凡不愿出嫁的则留在家里娶女婿;有的男子长大了,不愿在家娶媳妇的,也可以出嫁到女方家去。男子出嫁到女方家以后,所生子女的姓名,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则随父姓。属多子女的,则以此类推。男女双方各自都有与自己同姓的子女送终接代,承顶香火门第。男子如是孤儿或被收买到女方做女婿的,男方得更名换姓,即改随女方姓氏。所生的子女也全随母姓。男方如果是独生子,嫁到女方以后,家里无其他人照料父母双亲时,则采取“两边走”的形式。即男女双方都有流帮助父母劳动之责,都有承担赡养双方父母义务,也都有继承双方父母财产的权利。因此,独生子女出嫁后,父母也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