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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农贸市场商户怎样管理?

273 2024-12-18 07:54 到农村去网

一、室内农贸市场商户怎样管理?

一、市场内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二、不得采购、饲养、销售和现场宰杀活禽等动物,对原活禽销售区域做好清理、消毒、通风等工作。

三、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四、加工、销售、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场所的房间,要配备纱窗、纱门、纱罩、玻璃柜等防蝇设施;每天要清理垃圾,清毒相关器具,减少细菌滋生和蝇类密度。

五、售卖活体动物(海产品、水产品等)市场经营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须做到清除档口内鱼鳞、内脏等污物;清洁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消毒台面、屠宰工具、砧板用具、档口地面;清洗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

六、市场管理方应每天对市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进行晨检,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37.3 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从业人员,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在医院确诊非新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七、所有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洗手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应用 75%以上酒精对手部消毒,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 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 15 秒。

八、市场管理方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到位”。在市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市场”的提示,并配备相应的测温仪器,对进入市场人员进行体温提醒、检测。室内市场应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通风;大棚市场等也要做好公共区域卫生清扫及消毒工作。

二、农贸市场如何管理?

农贸市场的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体系,明确市场管理责任和权益,确立市场管理机构,强化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制定相关标准和检测机制,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心。

同时,加强对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另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贸市场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方便市场预警和管理决策。

最后,注重宣传和教育,培养公众对农贸市场的正确认知,提高市场文明经营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三、农贸市场怎么管理?

农贸市场的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措施:

1. 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市场内的垃圾和污水,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内厕所、垃圾桶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2. 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市场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防止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流入市场。对于发现的问题食品要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3. 价格管理: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防止价格垄断和恶意竞争。同时,要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4. 人员管理:加强对市场内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他们遵守市场规定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内游客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

5. 设施设备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市场内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或修理。

6. 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向公众发布市场内的各类信息,包括商品价格、促销活动、服务标准等。同时,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意见反馈。

四、农贸市场海鲜管理标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行业指导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水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行为实行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条 以水产品为主要经营对象的批发市场,必须统一使用“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名称。

五、农贸市场电表管理方案?

一、凡进入本市场的商家用电进行单独核算,实行一户一表制;

二、所有电表的安装都必须由管理处统一安装,不允许商家私自安装电表;如发现私自安装电表者,一律拆除,并承担拆除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如电表出现质量问题或商家对电表有异议的情况,请直接向管理处反应,由管理处理;

四、安装电表安照市场统一价格,为XX元/户;

五、电表安装好后,统一配装挂锁,由管理处统一管理,未经管理处同意,任何商家不得更换或打开挂锁;

六、电表内外不得私自乱接电线,凡发现者,每次给予XX处罚;

七、每月固定XX日期电表,XX日期上交电费,请商家做好用电记录,如有异议,请及时反应;

八、如有商家在用电方面有特殊要求,请与管理处沟通,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方案?

农贸市场可以按照租赁市场摊位进行运营管理,摊主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场管理处交纳押金并双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协议。

七、农贸市场网格管理职责?

  1、网格管理员为网格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网格内的信息综合、便民服务、党建工作、综治维稳、宣传教育、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文体工作等所有业务。

  2、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责任网格里服务对象和资源信息,成为本网格的“三活”:活户籍、活档案、活地图。

  3、全面掌握网格内所有情况,做到“四清”:家庭情况清、人员类别清、区域设施清、隐患矛盾清。

  4、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做到“五到家”:经常走访到各家、各类意见听到家、建立感情心到家、细致工作做到家、好事实事办到家。

  5、积极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重复纠纷和其他事件,并做好民情日志。

  6、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对于涉及面大、影响面广及当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乡镇或相关部门处理。

 

  

八、农贸市场9个管理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封闭式室内市场,市场进出门不少于两个,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

3.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

4.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

1.商位、营业房、柜台、货架设置统一;

2.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

3.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

4.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

5.熟食商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以上;

7.200个商位以上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8.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

2.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检测工作正常,有台帐、有记录;

4.市场建立商品准入制度,经营户开展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工作;

5.上市商品要符合国家规定,场内不使用杆秤;

6.摊位、营业房内外清洁整齐,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

7.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

8.食品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卫生、治安、消防管理等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

二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0%以上;

3.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4.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独立、封闭;

5.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

6.餐饮服务相对集中有专门区域,20米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二)设施要求

1.有布局导购图(牌),有顾客休息专座、广播;

2.柜台瓷砖铺面,地面防滑材料铺地,营业房装修整齐统一;

3.同一交易区商品配置统一容器;

4.销售冷冻、熟食品有冷藏保鲜设备;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以上;

6.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三)管理要求

1.每周快速定性检测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2批次,检测项目不少于3种;

2.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无非法广告等张贴物;

3.场内墙壁、门窗、设施等洁净,无污物;

4.场内采光、通风良好;

5.经营者佩证服务,熟食区经营者统一着装、戴口罩;

6.副食品、日用商品明码标价;

7.市场内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4次;

8.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进出有序;

9.投诉处理及时,有登记,处理率达100%;

10.各项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有落实、有记录。

★★★

三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每个摊位柜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以上;

3.门牌、广告牌设置统一;

4.在主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检测信息公示牌(栏);

5.市场有绿化。

(二)设施要求

1.场内排水、排污无外露明管、明沟;

2.柜台瓷砖或花岗岩铺面,蔬菜、水果柜台采用阶梯或斜坡式,外侧有档水板;

3.活禽交易区通风、冲洗设备齐全,环境清洁,无异味;

4.营业房货架统一,电子秤统一,统一摆放位置;

5.有电子监控及消防安全设施;

6.按规定使用环保购物袋;

7.有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市场建筑面积30%;

8.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检测仪器先进,设备齐全,检测项目不少于5种,非农残检测比例不少于30%。

(三)管理要求

1.检测有计划,有针对性,发现问题多,处理及时、程序到位,有记录;

2.市场设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经营户建立食品台帐和索证索票情况,并与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建立食品安全追索制度,市场经营户食品索证索票齐全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4.开展信用分类评价工作,A级以上经营户达90%以上;

5.市场引进驻场经营品牌企业5家以上;

6.建立预赔金制度,实行先行赔付;

7.市场党员经营户能做到示范公开化;

8.卫生保洁动态及时,有专人负责;

9.农产品类实行半净菜上市,陈列整齐美观,不出框,不出边;

10.场内地面干燥,无积水、无垃圾;

11.停车场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整齐;

12.申报当年无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等事件发生。

★★★★

四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整体布局实用美观,建筑设计新颖有个性;

2.商位布局突出产品特色,体现人性化和功能化;

3.水电、排污、通风等设施先进,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安装规范,并满足经营户需求;

4.设立经营户待售货物储存间或污物整理间;

5.配备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办公室。

(二)设施要求

1.市场硬件整体水平有档次、有品味,商位设计新颖,适宜产品经营特点;

2.活禽交易区独立设置,营业房采用封闭式透明玻璃隔断,内配先进的宰杀、清理、通风、冲洗等设施;

3.活鱼交易柜台设有分割蓄养池,整体设计科学、适用、美观,可满足经营户需要,能保持摊位卫生和地面干燥;

4.熟食品、卤制品营业房采用透明玻璃封面,外型美观,色彩明亮,室内配有空调、冷藏等设施;

5.摊位内杂物容器配置统一,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6.有电子显示屏,集中密闭垃圾房,内有冲洗、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

7.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检测项目不少于8种。

(三)管理要求

1.有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到位,有记录;

2.食品安全信息等实行电脑化管理,商品准入资料适时动态调整更新;

3.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分别统一着装;

4.有专业保洁队伍,对市场进行跟踪清洁服务;

5.活禽、活鱼交易区设施完好,无锈、无破损,宰杀物及时清理,台面洁净无异味,无垃圾;

6.市场引进驻场经营品牌企业10家以上;

7.信用分类评价有结果,A级以上经营户达95%以上;

8.市场非公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党组织和党员能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9.申报前一年内无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等事件发生。

★★★★★

五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市场已取得四星级资格。自取得资格之日起,市场规范运行二年以上。整体改造提升符合标准的可放宽年限。

(二)布局要求

1.外观设计适合城市品味,新颖有特点;

2.整体硬件设施现代化,空间布局超市化;

3.商位采用敞开式店铺。

(三)设施要求

1.有中央空调、自动扶梯、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

2.鲜活水产品容器梯次上叠(酒店式)陈列或走入式。

(四)管理要求

1.市场交易兴旺,经济效益好,商位出租率100%;

2.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经营,驻场经营品牌企业15家以上。

3.检测制度完善,检测项目10个以上,检测数据及时发布并载入信用记录;

4.市场信用分类评价体系完善,A级以上经营户达98%以上;

5.市场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党组织的表彰;

6.内部管理达到大型超市水平,售后服务功能完善;

7.申报前两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九、农贸市场暂行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常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闭、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十、农贸市场食品管理标准?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