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肉鸭大合同和小合同什么意思?
养殖肉鸭中的“大合同”和“小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作协议,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合作范围和规模。“大合同”:这是一种大规模的合作协议,通常涵盖了整个养殖场的所有肉鸭。在大合同中,养殖场会与屠宰加工厂或销售商签订一个具体的合同,约定肉鸭的养殖方式、饲料供应、药物使用、养殖时间、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等。这种合作方式的好处是,养殖场可以获得稳定的销售渠道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因为合同已经事先规定了所有的条款和条件,避免了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但是,签订大合同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市场影响力,而且合同期限一般较长,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对养殖场造成较大的损失。“小合同”:这是一种小规模的合作协议,通常只涵盖一定数量的肉鸭。在小合同中,养殖户会与屠宰加工厂或销售商签订一个具体的合同,约定肉鸭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但具体的养殖方式、饲料供应、药物使用等则由养殖户自行决定。这种合作方式的好处是,养殖户可以更加灵活地管理自己的养殖场,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但是,小合同的缺点是养殖户需要自己承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如果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养殖户就会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总的来说,“大合同”和“小合同”各有优劣,养殖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合作方式。
二、商务合同与合同的区别?
商业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签订主体不同
商业合同签订的主体是具有商业合作关系的买卖双方。
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
三、购销合同和合同区别?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的,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系的协议,各国的合同法规范的都是债权合同,而广义的合同还应关系的基本依据。
四、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
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三)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
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
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四)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
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受雇人与雇用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
雇佣合同既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均为公民,且雇员不成为雇主的成员。受雇提供的劳务十分广泛,凡法律调整的服务均可以适用于雇佣合同。
(五)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六)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五、合同和准合同的区别?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筹集、待律师审查或者待最终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相对草签而言)等。
准合同与合同从形式上无根本区别,内容格式均一样,只是有时定为草本或正式本之别。但从法律上说,有根本的区别。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败,而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责任;而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叫"违约"。
六、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区别?
如果只是运输,自己承担吊运,运到指定地点,支付报酬的,属于承揽合同。
如果你自己找吊车,装运,别人运输的,也是到指定地点支付报酬,可以是承揽或运输合同。主要看你们的约定内容。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七、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存在四种合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合同、聘任合同。这四种合同适用的法律不一样。他们分别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民法典》、《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法》。
《劳动合同法》出现了“劳动合同”这四个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出现了“聘用合同”这四个字。《公务员法》中出现了“聘任合同”这四个字。
在我国所有的法律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劳务合同”这四个字,在法律中出现了“劳务”这两字,在一些司法解释中出现了“劳务关系”这四个字,但如果查遍所有的法律条文,从没有出现过“劳务合同”这四个字。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如下八点:
1,适用的法律不一样。
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聘用合同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用人单位不一样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是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组织等。
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是指事业单位。
3,入职方式不一样
劳动合同,劳动者入职时,一般比较简单。
聘用合同,劳动者入职时,一般比较复杂。需要公布招聘方案、应聘者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等一些列步骤。
4,合同内容不一样
(1)劳动合同一般不约定违约金。聘用合同一般约定违约金。
(2)劳动合同中,接受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的,如果不到服务期,可以约定违约金。聘用合同,不论是否接受专项培训,均可约定违约金。
5,试用期不一样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一般是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一般是12个月。
6,合同期限不一样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以上,至无固定期限。
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是三年以上,至无固定期限。
7,合同解除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一样
劳动合同在解除时,一般是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拖拖拉拉,那么第31天员工可以强行离职,如此,也不违法。
劳动合同在解除时,一般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者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约定。
聘用合同在解除时,虽然也是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是,聘用合同在解除时,不仅仅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聘用合同上的约定,还要受到所在地的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管理办法的制约。
比如说,在北京市事业单位的员工,在解除聘用合同时,还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2〕50号)》。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2〕50号)》第三十二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依据北京市的这个规定,劳动者在解除聘用合同时,第一,需要协商;第二,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还需要经过六个月时间;第三,劳动者需要第二次提出解除合同。否则,不能解除聘用合同。
8,解除合同的补偿不一样
劳动合同解除时,补偿金为零、N、N+1、2N这四种情形。
聘用合同解除时,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八、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当事人不同。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双方可以是公民、法人、法人与自然人。它可以发生在公民间、法人间、法人与自然人间。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当事人是平等关系,没有隶属性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有身份、经济、组织上的从属性,与用人单位之间有管理和组织关系。
3、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中的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动者自行承担或由过错方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4、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报酬支付方式多种多样,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分批支付、按月支付,且报酬标准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行规定。劳动合同报酬支付普遍采用按月持续支付的方式,报酬的标准根据劳动数量、质量确定,由当事人约定,但必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5、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具有唯一性。
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具有唯一性,在出现二重及以上的劳动关系时,只认可其中一个是劳动关系,而其他则是劳务或雇佣关系。
九、采购合同,销售合同,购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概念不同: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
内容不同:采购合同内容包含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 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 价格和交货期; 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 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 违约的责任。
销售合同内容包含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购销合同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质量和包装质量,价格,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
用途不同:采购合同用途是确定供需关系,销售合同的用途是确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购销合同的用途是在购买对方货物的同时向对方销售某些货物的合同。
扩展资料: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2,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3,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采购合同双方应就违约事项约定解决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约定在违反合同事项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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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勘察合同和测量合同区别?
勘察合同包土地土质勘察,测量合同仅测量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