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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归谁管理?

62 2024-03-14 07:28 admin

一、生猪定点屠宰归谁管理?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规定中,第五条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定点生猪屠宰企业是否缴纳增值税?

属肉类初加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建议搜下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 年版)注意是 享受优惠,不是完全的免税。

三、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的要点?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4.1 查证验物 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 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 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结果处理  4.4.1 合格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 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 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5.检疫申报  5.1 申报受理 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受理方式 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  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  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2 发现有猪丹毒、猪肺疫、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疫病症状的,患病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  6.2.2.4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5 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视情况进行急宰。  6.3 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患病生猪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  7.同步检疫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  7.1 头蹄及体表检查  7.1.1 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本规程规定疫病引起的皮肤病变、关节肿大等。  7.1.2 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  7.1.3放血后退毛前,沿放血孔纵向切开下颌区,直到颌骨高峰区,剖开两侧下颌淋巴结,视检有无肿大、坏死灶(紫、黑、灰、黄),切面是否呈砖红色,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  7.1.4 剖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检查有无猪囊尾蚴。  7.2 内脏检查 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  7.2.1 心脏 视检心包,切开心包膜,检查有无变性、心包积液、渗出、淤血、出血、坏死等症状。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查心内膜、心肌、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及有无虎斑心、菜花样赘生物、寄生虫等。  7.2.2 肺脏 视检肺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肺实质有无坏死、萎陷、气肿、水肿、淤血、脓肿、实变、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等。剖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气管、支气管。  7.2.3 肝脏 视检肝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观察有无淤血、肿胀、变性、黄染、坏死、硬化、肿物、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寄生虫等病变。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胆管。  7.2.4 脾脏 视检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有无肿胀、淤血、坏死灶、边缘出血性梗死、被膜隆起及粘连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  7.2.5 胃和肠 视检胃肠浆膜,观察大小、色泽、质地,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胶冻样渗出物和粘连。对肠系膜淋巴结做长度不少于20厘米的弧形切口,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溃疡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胃肠,检查黏膜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坏死、溃疡。  7.3 胴体检查  7.3.1 整体检查 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等。  7.3.2 淋巴结检查 剖开腹部底壁皮下、后肢内侧、腹股沟皮下环附近的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检查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髂下淋巴结及髂内淋巴结。  7.3.3 腰肌 沿荐椎与腰椎结合部两侧肌纤维方向切开10厘米左右切口,检查有无猪囊尾蚴。  7.3.4 肾脏 剥离两侧肾被膜,视检肾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质地,观察有无贫血、出血、淤血、肿胀等病变。必要时纵向剖检肾脏,检查切面皮质部有无颜色变化、出血及隆起等。  7.4 旋毛虫检查 取左右膈脚各30克左右,与胴体编号一致,撕去肌膜,感官检查后镜检。  7.5 复检 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  7.6 结果处理  7.6.1 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  7.6.2 不合格的, 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7.6.2.1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的,按6.2.2.1、6.2.2.2和有关规定处理。  7.6.2.2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厂、点)方对病猪胴体及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  7.6.3 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7.7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  8.检疫记录  8.1 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  8.2 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  8.3 检疫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四、2021国家生猪定点屠宰政策?

一是完善生猪屠宰全过程管理。《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屠宰生猪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应当遵守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出厂(场)生猪产品的名称、规格、检疫证明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发现其生产的生猪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履行报告、召回等义务,并对召回的生猪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二 是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条例》规定,发生动物疫情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和报告,同时对运输车辆的基本情况进行查验、记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足额配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兽医,由其对屠宰的生猪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论负责。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国家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

三是完善法律责任。《条例》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规定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可以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等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以对有关人员予以拘留。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被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5年内不得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

五、当前生猪屠宰企业如何盈利?

由于国内生猪养殖较为分散,单个养殖户的规模较小,而屠宰场受国家相关法规约束则相对集中,因此大多数屠宰场并不直接从养殖户收购生猪,而是有中介 机构在生猪养殖户和屠宰场之间进行运作。屠宰场在收到生猪后进行统一屠宰,屠宰后的生猪大多数再经过中介机构向零售客户销售。因此,此环节的分析也包括广 泛参与产业链的生猪收购和猪肉配送组织。

  生猪收购者的成本分析

  生猪收购者作为生猪养殖和屠宰场的中 间环节,既可以是个体户运营也可以是企业运营,但不考虑税收因素其大体的成本较为类似。生猪收购作为一个中介机构,成本基本可以认为均为可变成本,主要包 括人工、运费、检验检疫费和生猪收购成本。不同地域的生猪供给和需求不一样,因此不同地域的生猪收购价格也不一样,但从运输便利及成本的角度,通常也有一 定的运输半径,大概以不超过500公里,200公里左右更合适。以收购一车生猪130头左右,每头生猪重125公斤计算,每头生猪从收购到出售给屠宰场每 公斤加价1元,则收购者每头生猪的利润约在20元左右。对于收购方而言,运输过程中的损耗是成本的最大构成,包括生猪体重的下降或死亡,其次是生猪的运输 成本,然后是人工费用以及检验检疫费。生猪价格的高低对于生猪收购者而言没有太多意义,他们赚取的是中间价格,是一个价格的传递者。当然,其也可以通过压 低收购价格而以固定的出售价格销售给屠宰场而赚取更高的利润,这在生猪价格频繁波动的状况下更可能发生。对于产业链而言,生猪中介机构是纯粹的交易成本代 表,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考虑其成本影响因素,除非相关成本发生了大幅波动。

  图表1 生猪收购中介成本概算(一车130头计算)

屠宰企业的成本分析

  生猪屠宰企业从大型生猪养殖场直接收购生猪或从中介机构收购散养的生猪,然后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屠 宰企业的生产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两方面,前者包括厂房和设备投入,后者包括生猪收购成本、水电、人工、检验检疫费等。结合主要屠宰企业的投资数 据,大型屠宰场每头生猪的屠宰成本支出约为43元,其中能源支出占比最高,天然气和水电支出占成本的65%,其次是固定资产的摊销占20%,检验检疫的费 用支出约占10%,最后是人工支出约占5%。此处不考虑生猪的收购成本,无论生猪的重量如何,其成本的支出大多是以生猪的头数计算,因此在收购过程中,屠 宰企业更倾向于投入比最高的单体重量,比如100公斤左右。

  图表2 生猪屠宰成本概算(元)

屠宰企业的费用分析

  单纯的屠宰企业需要的费用支出较少,通常生猪中介机构即是生猪的出售方也是屠宰后猪肉的收购方,甚至部分小型屠宰企业只是单纯的收取屠宰手续费而不关心生猪的收购和猪肉的销售。因此,屠宰企业的相关费用支出较少,一般占比少于收入的5%。

  屠宰企业的收入分析

   屠宰企业的收入受屠宰的生猪数量、生猪的出肉率以及猪肉的价格影响。屠宰生猪的数量一方面受公司的产能影响,通常屠宰企业的产能利用率在60%以上则算 是较为良好的情况,80%则接近满负荷运行;另一方面受市场的生猪供应量影响,在供应量不足的情况下,企业的屠宰量也会受到一定影响。生猪的出肉率相对于 大型屠宰企业而言表现较为稳定,其在生猪收购过程中即已考虑该问题,并对不同的生猪给予不同的收购价格。猪肉的价格变动因素较为复杂,一方面受到生猪的收 购价格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猪肉市场的供需情况影响。另外,不同部位的分割猪肉售价也不尽相同,而不同的产品结构同样会带来不同的收入水平,屠宰场分割的 越细致则可能带来的收入越高,冷鲜肉的售价通常也高于热鲜肉。

  图表3 生猪屠宰后的产品分割比例

屠宰企业的利润影响因素

  综上,屠宰企业的收入受其产能、屠宰产品结构、猪肉价格影响,其中猪肉价格是最关键因素,产品结 构是其次;企业的成本则主要受生猪收购的价格、能源价格、固定资产投资、检验检疫费等影响,其中收购成本和能源价格影响较大;企业的费用支出较低,对企业 的盈利影响较低。从产业链利润的角度,能源价格和猪肉价格是这一环节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六、饲料生产企业,生猪定点屠宰场属于什么行业?

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包括: 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制糖业,屠宰及肉类加工,牲畜屠宰,禽类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水产品冷冻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水产饲料制造。 以及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其他水产品加工,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豆制品制造,蛋品加工 , 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七、生猪定点屠宰场怎么取消?

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取消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一般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了解相关法规:仔细研究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取消程序和要求。

2. 联系相关部门:与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的部门或机构进行联系,咨询取消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3. 提交申请: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准备和提交申请。通常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屠宰场的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

4. 审核和评估:相关部门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可能会进行现场检查或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材料。

5. 批准和通知:如果您的申请通过审核,相关部门将会发出批准文件,并通知您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取消。

6. 履行义务: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您可能需要履行一些义务,比如处理现有的生猪和相关设施,以确保符合卫生和环境要求。

以上是一般的操作步骤,实际的取消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强烈建议您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详细沟通,获取最新、可靠的信息,并遵循他们的指导进行操作。

八、生猪定点屠宰属不属特许经营?

生猪定点屠宰是属于特许经营。是政府部门为了规范生猪市场管理,让人们能够吃上放心肉。

以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或协议,准许受许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拥有生猪屠宰、猪肉批发、零售的经营特许权。

这样,政府部门既规范了市场生猪的监督管理,又能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九、全国生猪屠宰企业排名?

2021年全国生猪屠宰企业排名如下:

1  广东韶关生猪屠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南雄生猪屠宰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  雨润食品加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临沂生猪屠宰企业排名?

山东省现在最大的生猪屠宰基地在临沂,一是金锣,二是凯佳。

临沂有11个生猪屠宰场。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临沂有11家屠宰场。2022年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名单,有9家生猪屠宰企业获评示范单位。